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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务司:努力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
2019-07-10 18:16
教育部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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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正值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时期。为了帮助即将升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除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下面,以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情况为重点,介绍一下我国当前的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我们可以用“一二三四五”,五个数字来概括。

  “一”,是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多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本专科教育阶段,是各学段中资助政策最完善的学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一是入学前不用愁,带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的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二是入学时不用愁,大学的新生报到现场都开通了“绿色通道”,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三是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后,高校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各项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研究生教育阶段,我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一直在路上。今年3月份,我们会同四部门印发文件解决了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地方大学生资助问题,将军队招收无军籍地方大学生纳入国家教育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4月份,我们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调整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调整为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档发放;同时,我们还调整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目前,我们正在会同财政部,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和“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已经6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2日,我们两部已印发文件部署实施。(1)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今年起,我们将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1万个奖励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今年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目前的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4)从今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这些政策,对于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学生一视同仁。近期,我们将会把具体分配方案下达各地执行。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变化,我们将不断调整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织密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网。

  “二”,是指我们新时代追求的双重工作目标。长期以来,在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提出并形成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这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这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初心。随着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资助标准的逐步提高、资助范围的逐步扩大,全国学生资助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1亿人次,我国基本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使教育公平这一崇高理念落地生根。

  进入新时代,我们紧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在努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的基础上,提出了“资助育人”的新理念,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新追求,成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新使命。在高等教育阶段,我们抓住关键节点,在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中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中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中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中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

  在其他教育阶段,各地、各校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资助育人活动。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完善和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深入发展,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三”,是指形成了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学生资助工作中,各级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凸显政府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上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明确要求,加大学生资助经费投入,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学生资助;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捐资助学,成为我国学生资助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重要补充的经费筹措渠道,构建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投入格局,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以高等教育为例,2018年,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学生4388万人次,资助资金115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达到530亿元,占2018年度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6.1%;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27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4.2%;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341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9.7%。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引导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学生资助工作,扩大资助资金来源,增加资助资金供给,不断提高资助保障水平。

  “四”,是指提出了精准资助的四个要求。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资助,也是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要求。长期以来,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精准”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精准化水平。一是资助对象要精准。在政策制定方面,去年,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第一次从制度上全面规范了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工作原则、工作依据和工作程序等,为精准认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各学校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认定机制,多措并举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资助标准要精准。在精准认定后,各学校资助部门会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分档资助,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三是资金分配要精准。我们不断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民族院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倾斜,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坚决杜绝“一刀切”。四是发放时间要精准。在资助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放资助资金,要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今后,我们将不断推进精准资助工作,不断提高资助工作效益。

  “五”,是指我们建立了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推进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过长期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队伍,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全方位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地各校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今后,还要持续不断加强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生资助工作也将以“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劲头,守好“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初心,担起“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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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发布 2022-06-14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