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大省属高校实施方案》《关于做特市(州)高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实现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发展,在我省“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中有新担当、新作为、新贡献,助推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如何推进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起来看实施方案:
关于做大省属本科高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实现2027年建成特色教育强省、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推进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我省“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中有新担当、新作为、新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建设、培养、需求相统一。
将省属高校发展置于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引导省属高校由紧盯自身发展小逻辑转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逻辑,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新需求,聚焦服务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目标,准确定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侧重点,建立完善分类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社会需求适应度,促进省属高校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办学实力更好转化为发展竞争力。
(二)坚持问题、目标、成效相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紧扣省属高校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提升实力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扶持政策举措的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深化省属高校综合改革,着力培育质量文化,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格局。
(三)坚持增容、提质、创特相统一。
针对贵州省急需人才,稳步扩大招生规模。努力办好一流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助推贵州高等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进一步强化省属高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推动省属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相互协调、更加优化,实现人才链、学科专业链、创新链与贵州事业、产业链有效衔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性人才的需要。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经过“十四五”建设,省属高校整体办学实力全面提升,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助力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成效明显,着力实现省属高校增容、提质、做大、进位。
——培养规模逐步实现扩大。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23年达到48%,2025年达到50%,跻身西部省份前列。
——学科专业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争取建设8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学科排名全国前11—20%,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5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总数达300个左右,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交叉学科实现特色发展。紧密对接贵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大数据、大生态、乡村教育、文化旅游、山地体育、农林、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发展一批新型交叉特色学科。
——创新平台能力显著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依托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积极开展原创性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
——人才引培优势更为凸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养与引进兼顾,采取优惠政策,聚焦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吸引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20名、拔尖人才100名。
(二)远景目标
到2035年,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教育规模足够大、结构足够优、体制足够活、质量足够高、效益足够好,基本建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响应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助力我省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为贵州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
(一)实施高质量人才培养计划
1.办学挖潜扩容行动。支持省属高校挖掘办学潜力,适当扩大本科生培养规模,推动省属高校形成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2.一流学科建设行动。支持省属高校深入落实贵州省学科专业突进行动计划,加快学科结构调整,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突出急需、特色,形成我省重点支持的学科清单,重点打造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流学科(群)。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省属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省属高校和学科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
3.一流本科强质行动。持续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带动省属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内涵提升,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升级改造传统专业,坚决淘汰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专业。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大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力度,大力推进“双万计划”,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建成一流本科。
4.卓越研究生培养行动。支持省属高校以服务我省需求为导向,推进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确保本科招生规模稳中有升情况下,合理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完善综合评价、严格监管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体系,精准选拔人才。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和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5.急需人才引培行动。对照贵州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支持省属高校实施重点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引培行动,制定价值引领、知识复合、突出应用、能力导向型的高层次人才引培方案,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引进、培养一批紧缺学科和关键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建设需求,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特色示范学院等,打造创新中心和人才培养高地。
(二)实施高质量研究创新建设计划
1.人文社科创智行动。省属高校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探索社会科学技术化,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支持省属高校构建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的理论创新体系,建设一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高端创新平台,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历史文化文明传承创新。
2.科技能力提质行动。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持续优化学术生态,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支持省属高校继续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和“关键领域自主创新五五行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前沿科学中心和集成攻关大平台建设。实施省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原创性科学研究和关键应用技术攻关的能力,助力贵州破解实施“三大战略”与推进“四化”的科技难题。
3.成果转化加速行动。支持省属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强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建设。支持省属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引育结合打造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队伍,推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专利等成果高质量产出,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继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实施高质量社会服务体系支持计划
1.乡村振兴支持行动。支持省属高校扩大农村学生专项招收计划。启动贵州省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支持师范院校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每年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输送一批优秀教师。鼓励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引导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加强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契合行动。坚持需求导向,实施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策略,密切跟踪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着力打造一批战略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部分省属高校要加快向应用型转变,通过“转型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支持省属高校构建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工程科技和应用研究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学科链、科技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紧密对接,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服务优势。积极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支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高校成为行业产业技术发展的研发转化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提升文化软实力、影响力的主要阵地。
(四)实施高质量文化传承创新计划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行动。以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调整优化高校民族学方面学科设置,支持省属高校积极申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支持省属高校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怀,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帮扶支援力度,实现共建共享,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省属高校对各地相关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宣传,使各族人民认识、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进而促进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2.语言文字传承推广浸润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位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支持省属高校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民族地区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经典诵读活动品牌。加强对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挖掘和应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中的重要作用。以教育部哲学社会研究项目等研究课题为抓手,引导支持省属高校专家学者开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传播和创新发展研究,编写优秀传统文化学术力作,加强语言文字科研成果转化。
3.贵州特色文化深挖行动。鼓励省属高校深入挖掘和传承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山地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支持省属高校积极参与贵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标志性工程、历史文化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利用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展示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的建设,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五)实施高质量交流合作计划
1.国际交流合作深耕行动。提升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水平,逐步实现与国(境)外合作高校间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加强省属高校涉外研究中心和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持续提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打造“知行贵州”品牌活动和国际数字化课程平台。加强省属高校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探索建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一带一路”所需懂外语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来黔留学教育。推动出国留学目的地多元化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公派留学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力度,优化选派结构,主动服务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学科专业,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支持省属高校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等,深化国际科技教育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
2.国内交流合作互惠行动。支持各校引进省外优质资源、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积极开展教育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到贵州兴办教育事业、发展文化产业。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支持省属高校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建设与教育强省深度合作,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巩固深化对口支援工作,支持省属高校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教育交流合作,建立教学、科研、网络资源等共享互惠机制,提高办学软实力,着力提升发展硬实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把握正确办学方向,要将支持省属高校发展各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和地方发展全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并抓好落实。要通过省委巡视、省政府专项督查等,对省属高校政策支持等情况进行专项巡视督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要把做大省属高校作为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省属高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对接区域发展规划、主动研制实施服务地方专题规划、主动承接地方发展专项任务,在国家和区域发展全局中谋划学校事业发展。
(二)完善经费保障。
适当提高学费标准。省属高校在现有基础上扩容本科招生,按1.5倍划拨生均经费。省属高校国家级一流专业,按1.2倍划拨生均经费;师范类、医学类、工程类专业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认证通过情况按1.2—1.5倍划拨生均经费。落实和扩大省属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三)优化人才环境。
支持省属高校参与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的竞争,支持省属高校赴省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到校全职或兼职任教。将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并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以及“双一流”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健全科研诚信体系,持续减轻科研人员非科研任务的负担,激发高校创新活力。持续优化人才提升环境,搭建高质量、专业化人才专业成长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待遇,完善人才服务保障。
(四)改革评价导向。
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建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省相关部门对做大省属高校建设开展跟踪指导、动态监测,根据建设推进情况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标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评估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绩效导向,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省属高校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
如何推进市(州)本科高等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实现特色发展?一起来看实施方案:
关于做特市(州)本科高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实现2027年建成特色教育强省、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推进市(州)本科高等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实现特色发展,在我省“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中有新担当、新作为、新贡献,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引导科学定位。
立足贵州高等教育现状和市(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资源,科学规划,引导各市(州)本科高校秉承“一校一策”“一校一特”的原则,依托区位资源优势,凝练办学特色,合理确定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办学思路,推动各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在不同服务区域、不同服务产业领域彰显特色、争创一流。
(二)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内涵提升。
聚焦服务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地融合、产学研协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推动各高校实现人才培养链、创新链与贵州产业链有机衔接,促进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促进以应用型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导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市(州)本科高校内涵发展提升,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坚持创新发展,汇聚改革动力。
深入推动市(州)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放管服”改革和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定财政投入增长长效机制,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人才业绩成果评价激励制度,释放高校办学活力,促进市(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引导市(州)本科高校围绕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和“四化”目标,扎根本地,聚焦服务所在区域主导优势产业,在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形成各自的办学思路和办学定位。经过建设,市(州)本科高校整体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实现错位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建成具备显著贵州区域产业特点,彰显区域文化特征,特色鲜明的省市共管应用型本科高校体系。
——学科专业结构实现优化。围绕数字科技、绿色生态、轻工食品、山地农林、生物资源、煤电化工、红色文化、民族发展、乡村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领域,建设8—10个区域一流的应用型特色学科专业(群)。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4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40—50个。建设30门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0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创新平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围绕数字科技、绿色生态、轻工食品、山地农林、生物资源、煤电化工、红色文化、民族发展、乡村教育和特殊教育等产业行业发展,培育建设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以产业服务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校企合作研发平台、科技产业服务载体等创新平台,围绕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基础教育等重点需求,建设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5-8个,新增省级产学研校地融合创新平台20个。吸引和培育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20个。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型研究,获得一批重大科研项目,产出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
——应用型地方性办学特色鲜明。各市(州)本科高校基本上确立了错位化、差异化的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办学思路,扎根贵州大地办学,依托区域资源禀赋,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差异化培养服务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四化”目标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挖掘、传承与创新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文化以及长征精神、新时代贵州精神,与所在区域实现融合发展。
(二)远景目标
到2035年,各市(州)本科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与创新与属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地方特色文化高度契合,办学层次和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和校地融合发展,每所市(州)本科高校争取有1个学科专业在全国同类型高校形成比较优势,建成各具办学特色的高质量高等教育发展体系,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我省实现特色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办学定位
深入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各市(州)本科高校创建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引导各市(州)本科高校结合属地产业行业特征、文化特色和区域资源优势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办学思路,凝练办学特色,确立以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型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挖掘传承创新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方为主导的职责使命,深化校企、校地、校所、校校深度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培养链有机融合,实现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二)培养应用型人才
1.实施本科专业建设特色培育计划。依据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错位化布局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带动市(州)本科高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内涵提升。支持市(州)本科高校结合自身基本情况扩容招生。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统筹推进“双万计划”。支持一流教学团队、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协同推进“金专”“金课”和“金师”三金工程,建设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特色本科专业。支持市(州)本科高校开展专业认证工作,持续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2.实施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扩容计划。确保本科招生规模稳中有升情况下,合理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优化培养类型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市(州)本科高校开展应用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院校开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引导各市(州)本科高校错位化培育和设置硕士学位点,重点培育服务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和“四化”目标及重点产业领域的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点,培育大数据、计算科学、教育、农业、艺术、会计和法律硕士等应用型学术硕士研究生教育学位点。专项支持研究生学位培养点的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支持市(州)本科高校与区域高职高专“双高”优质示范高校,协作推进应用型技能型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地方高校、地方政府、地方行业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等,实现专业链与地方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支持各市(州)本科高校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探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分类评选机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大学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融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工程硕士联合培养。
(三)开展应用型科技创新研究
1.鼓励开展应用型科技创新研究。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持续优化科研生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在数字科技、绿色生态、山地农林、生物资源、煤电化工等领域建立校地、校企创新联盟,共建服务区域主导产业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区域主导产业和行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型技术创新,重点围绕贵州发展战略、主导产业、文化传承、区域特色、服务“一带一路”、融入“双循环”、融入成渝经济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进行科研选题,重点支持红色旅游研究、民族文化研究、武陵山特色产业发展研究等特色领域的研究。
2.着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市(州)本科高校遵循市场规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第三方机构。支持市(州)本科高校依托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交易全流程机制,规范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本科高校设置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及学科建设,鼓励市(州)本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技术转移等相关课程的教育培训,打造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围绕服务地方产业行业创新发展的专利申报,提升高校专利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成果转化质效。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提升服务地方能力
1.培育特色优势学科。支持市(州)本科高校建设一批服务和支撑贵州重大战略、区域主导产业、地方特色文化等领域的区域一流学科(群),强化与地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力争在国家级一流学科有重大突破。探索建立跨学科交叉融合、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协调发展、多学科协作开展科研创新服务。以特色优势学科为引领,聚集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动专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升市(州)本科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建特应用型创新平台。持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创新平台的建设。支持各市(州)本科高校申报建设服务面向区域重大产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智库。支持各市(州)本科高校与企业、研究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产学研协作创新平台。各市(州)财政安排资金对获得上级财政资金资助的国家级、省部级平台给予资金配套。将应用型创新平台打造成支撑地方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3.聚集高水平应用型创新团队。支持市(州)本科高校申报建设一批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主导的省部级、地厅级应用型创新团队。各市(州)政府支持地高校引进或培养高层次高端人才,支持“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应用型学科师资在社会兼职,提高教师服务地方的能力。支持学校聘请地方企业及科研院所的行业工程师为产业导师,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提升学科建设和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师资水平。
(五)做特文化传承创新
1.振兴地方传统文化。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开展地方传统文化的发掘、研究和宣传系列工作。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市(州)本科高校参与当地传统村落、特色古镇、民族村寨、古建遗存等文化遗产的监测与保护工作,参与当地优秀戏曲舞蹈、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工程,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文化自信根基。
2.传承区域特色文化。鼓励市(州)本科高校深入挖掘和传承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山地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区域特色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支持市(州)本科高校积极参与贵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标志性工程、历史文化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利用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展示工程等重大文化工程的建设,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州)共管本科高校建设的意见》,建立省市(州)高校协调工作机制,将支持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省、市(州)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并抓好落实。市(州)本科高校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主动沟通对接,深化校地融合。建立专项巡视督查工作机制,对支持市(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进行督促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
省级财政设立支持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各市(州)本科高校特色发展。支持各地政府落实和扩大市(州)本科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实施特色学科建设、特色专业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缩小市(州)本科高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优化人才环境。
建设人才特区,完善适应高校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积极探索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健全科研诚信体系,持续减轻科研人员非科研任务的负担,激发高校创新活力。持续优化人才环境,搭建高质量、专业化人才专业成长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待遇。
(四)改革评价导向。
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建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做特市(州)本科高校建设开展跟踪指导、动态监测,根据建设推进情况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和标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评估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绩效导向,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市(州)本科高校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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