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不增加学业负担,巩固好“双减”“五项管理”等工作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按“一校一案”制定实施应对方案,科学研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疫情形势提出意见,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要根据不同学段做好教学统筹安排,初中和高中应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基础上,进行适当线上教学辅导,毕业年级应尽量按原计划推进教学与备考,把握好节奏,提高学习效率;
小学高年级在复习巩固基础上,可采取课外阅读、新课导学、重点知识串讲辅导等相结合方式提高线上教学效果;
小学低年级和学前幼儿不得开展线上课程教学,可通过推送学习资源和活动方案等方式,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统筹做好各科学习资源用量用时,放慢教学进度,避免学生网上学习时间过长,同时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开展常规教学的学校,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日常教学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摸排监测,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各有关学校要统筹指导好他们的居家学习生活,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直录播方式让学生远程参与课堂教学,没条件的应向学生推荐有关资源,让学生居家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跟踪和辅导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遴选使用教学资源,要防止不顾条件要求所有教师参与录播或直播,增加教师不必要负担,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必须本着正规、公益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资源质量和学生信息安全。鼓励各地开发统一的线上教学平台,强化规范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名优教师通过相关平台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和互动,面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教学组织方式。
要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特别要关注学生居家学习期间的心理动态,做好网络和手机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好孩子的身心健康。
此外,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对于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恢复课堂教学后,要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学习质量和效果进行诊断评估,调整优化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抓好补缺补漏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做到线上教学和正常开学后的教学有效衔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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