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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基本覆盖适合长学制培养的专业
2021-06-25 09:20
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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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方案》,将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业评价制度改革。到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基本覆盖适合长学制培养的专业。具体方案如下:

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方案

  深化中高职衔接、加强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培养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浙江省探索推进中高职课程改革和人才一体化培养,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全国也形成了品牌效应。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培养目标模糊、教学标准不一、课程内容重复、管理机制不畅等问题,与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定位,与区域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与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美好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优化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完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畅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秉承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以人才成长规律为遵循,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明确目标定位,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规范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过程,全面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目标

  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为导向,专业标准体系建设为统领,一体化课程改革为核心,一体化培养机制探索为主线,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构建适应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需要,具有浙江特色的中高职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和课程体系;探索中高职一体化教研协同机制,深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满足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到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基本覆盖适合长学制培养的专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技并修、服务发展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要、产业发展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求,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满足行业技术技能进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新要求,服务学生终身发展需求。

  (二)坚持一体设计、递进培养

  树立系统培养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建立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为切入点,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各年段相互衔接递进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训体系。明确人才培养规格,系统设计培养目标,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做好一体化培养。

  (三)坚持省域统筹、协同推进

  坚持统筹谋划,在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培养方案、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才培养平稳有序。

  (四)坚持试点先行、持续优化

  以若干所国家和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为主体,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依托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基础,遴选一批量大面广、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社会需求相对稳定、适合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专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监督评价和改进机制,持续优化一体化课程改革。

  四、改革任务

  (一)研制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

  强化标准在提升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由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立足省域视角,结合实际需求,确定一体化课改专业,做好人才需求调研,明确课改专业所对应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对接职业能力标准,清晰界定中高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据此制定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一体化核心课程标准、一体化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和一体化顶岗实习标准。

  (二)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中职学校、行业企业,构建体现省域特色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学生成长需要和社会用人需求,确定培养规格,统筹安排教学计划、课程选择、实践实习、考试评价、质量监控等各环节,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把好两端、规范中间”的原则,严把学生入学标准和毕业质量两个关口,严格学段管理。构建中高职有序衔接的课程体系,避免课程内容的脱节和简单重复,实现课程内容衔接的连续性、逻辑性和整合性,着力提升课程有效性和适应性。

  (三)强化一体化课程改革实施

  充分调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专家等多方力量,根据一体化核心课程标准,共同研发和编写一体化课程教材,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持续推动适应一体化人才培养要求的精品在线开放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快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完善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坚持书证融通,促进中高职一体化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创新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一体化校企双元育人机制,推进中高职教学团队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重新系统规划设计实训实习安排,强化实践性教学,协同建好用好各类校企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将职业素养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贯穿整个培养过程。

  (四)探索一体化教研科研机制

  探索建立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的中高职一体化教研科研工作机制。组建省级中高职一体化专业教研大组,搭建教研活动平台,深入推进校际研训,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计、课程实施、教材开发、技能比赛、质量评价等,形成定期交流、专题研讨的常态化教研活动模式。探索中高职一体化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推进中高职教师双向交流。

  (五)健全一体化管理评价制度

  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业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全过程管理评价制度建设。探索实施中高职教学及管理人员互兼互聘、教育教学定期检查等机制。深化一体化“学分制”管理,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中高职一体化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优化中高职升段评价,依据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科学设置升段考核机制,全面评价中职阶段人才培养质量;以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全面衡量高职阶段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由浙江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参加的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实施,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各设区市成立课程改革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的课程改革工作,积极调动并充分整合当地学校资源、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各牵头高职院校成立由院(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健全工作推进制度。

  (二)强化互动合作

  由国家级或省级“双高”高职院校牵头,会同高水平中职学校做好一体化专业确定、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计、工作具体实施等工作。充分依托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开展职业能力标准开发、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论证、教材编写。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作用,联合行业企业,吸引头部企业深度参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校企命运共同体。

  (三)加强经费保障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根据课程改革工作需求,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必需的师资、场地、设备等配备。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所需经费,要予以充分保障。

  (四)完善考核激励

  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研究建立职业院校课程改革专项评估制度,将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落实情况纳入中职、高职督导评估内容。有关课程改革成果列入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内容。设立专项研究课题,支持课程改革相关研究成果、课改教材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和教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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