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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20-12-18 16:58
教育部
作者: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20年12月6-1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河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重点抽查了2020年24个申报县中的3个县(濮阳市华龙区、南阳市新野县、周口市川汇区),同时在前期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34个县中,随机抽取1个县(洛阳市嵩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以上4个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其他4个县进行了随访。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57所(个),其中小学25所、初中10所、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2所、教学点7个、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每个县还实地检查了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4258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办学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今年24个申报县的情况详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河南省158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41-0.645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53-0.537之间(详见附件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南省进一步细化增加为20项指标。核查结果:河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今年24个申报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85分至93.5分之间(详见附件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南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河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河南省2020年提出申报的2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监测和抽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河南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公平、惠民生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克服困难,强力推进,继前期134个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后,今年最后24个县申请并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认真履行教育职责

  河南省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地位,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中“十大教育行动计划”之首,不断强化省级统筹,做好顶层设计,着力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多次听汇报、做调研,召开会议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多家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重视加强教育督导,强化监督,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5个省辖市市委书记、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对5个省辖市市长、省教育厅厅长对7个省辖市教育局局长进行了电话约谈,督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河南省针对体量大、财力弱、底子薄的省情,坚持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作为前提,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以项目建设为引领,以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破解“城镇挤、乡村弱”为主题,集中有限财力,着力攻坚克难。一方面,注重加强城镇学校建设,实施了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奖补资金,带动省市县各级累计投入资金近600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近4000所,完成建筑面积近2800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学位276万个。五年计划资金量大,工程量大,城镇学校面貌变化大。周口市川汇区2019年投资4.7亿元新建5所学校,新增学位近1.5万个。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努力办好100多万农村孩子家门口学校。总计投入43亿元资金,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增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新增教学仪器设备等14.5万套,全省农村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生活设施等办学条件极大改善。河南省还十分注重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全省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建成“专递课堂”4200多个、教研(备课)协作组5.3万个,以信息化助推标准化、均衡化,为城乡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夯实基础。

  (三)坚持抓住教师这一关键,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河南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固本之基,加大力度补充数量,提高质量,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编制管理办法多,实施了跨区域、按需求的动态调剂制度。从全省范围调剂教师编制4000个,收回被占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833个,均衡配置,满足生源急增地区学校对教师的需求。郑州等12个省辖市通过压缩其他领域事业编制,调剂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3446个;濮阳市2017年至今累计从各县为华龙区调整教师编制1432个。教师补充力度大,全省2015年以来招录近15000名省级公费师范生,进行“县来县去”培养;嵩县通过大学直招、人才回流等多种方式,新补充教师2126名。待遇提高措施实,全面实施“一补两贴”(义务教育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和教龄津贴),去年进一步“提标扩面”,促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年平均增长1万元以上、乡村教学点教师增长1.5万元以上。培训提升机制好,完善国家、省、市、县和学校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和跟岗研修基地建设,建立10家省级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推动教师培训学分制改革,四年培训教师62万余人次。以上一系列尊师、惠师、强师举措,为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注入了极大的活力。

  (四)坚持关爱特殊群体,确保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益

  河南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处境不利儿童少年上学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在随迁子女方面,各地简化手续,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入学率达到99.9%以上,各中小学校将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努力实现入学机会平等。在留守儿童方面,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实施意见,并通过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全省近200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在贫困学生方面,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到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试点基础上,又增加15个地方试点县,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覆盖增加到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量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在特殊教育方面,全省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50所,特殊教育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新野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开设好国家规定课程的同时,增设特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生活技能,努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严重

  截至2019年底,河南全省校额在2000人、3000人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分别有1393所、643所。此次所查濮阳市华龙区有18所、新野县有2所、周口市川汇区有8所、嵩县有4所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超过3000人,其中有多个独立校区在校生超过4000人。

  截至2019年底,河南全省仍有66人以上超大班额4607个,占比1.23%;56人以上大班额31343个,占比8.36%。此次所查濮阳市华龙区、周口市川汇区、嵩县分别有1331个、443个、67个班级超过55人。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要求,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中关于校额、班额的规定。

  (二)教育经费投入仍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县未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新野县2018年、2019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周口市川汇区2018年未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欠拨1.4亿元。嵩县2019年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下降3.49%。

  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中“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规定。

  二是个别县欠拨教育费附加。周口市川汇区2017-2019年欠拨教育费附加1089万元。嵩县2017-2018年欠拨教育费附加211万元。

  不符合《教育法》中“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的规定。

  三是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不及时。周口市川汇区财政部门未及时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拨付教育行政部门,截至2019年底,拨付进度仅为10%;对于22名送教上门学生,未按6000元/生标准及时将生均公用经费拨付特殊教育学校。

  不符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中“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次督查期间,部分县对经费投入问题做了立行立改,但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还需认真研究落实。

  (三)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依然存在

  河南省今年24个申报县中,共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3474人。所查濮阳市华龙区、新野县、周口市川汇区、嵩县以上学科分别缺103人、121人、152人、140人。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的规定。

  (四)一些学校办学条件仍有缺口

  河南省今年24个申报县中,有460所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共缺357万平方米;有348所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共缺147.6万平方米;有167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共缺41.4万平方米。所查濮阳市华龙区、新野县、周口市川汇区、嵩县学校占地面积分别缺55万、20万、43万、34万平方米。濮阳市华龙区、新野县、周口市川汇区、嵩县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缺41万、3万、22万、5万平方米。所查部分学校功能教室不足,计算机不足,生活设施和体育运动场馆简陋,图书与报刊杂志适读性不强。

  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号)中有关办学条件相关标准。

  此外,本次督查还发现,濮阳市华龙区、周口市川汇区所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有市办、区办、油田(企业)办、开发区办等多种形式,区政府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标准化建设、招生、经费投入、教师配置和交流等方面难以落实“以县为主”的统筹责任。全省有8个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偏低,仅在13%-47%之间,未做到“两为主”。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省级督导评估、市级复核和县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在巩固好前一个时期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力度,继续做好大校额、大班额化解工作。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生育政策变化等各方面因素引起的人口变化,科学预测城区入学需求变化趋势,动态调整学校布局,努力扩大城镇教育资源总量。重点建设好城乡结合部学校,通过联盟办学等多种方式,快速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纾解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入学需求压力。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逐校、逐项建立薄弱环节清单,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项项达标”和“校校达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划定学区,有效遏制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的增长势头。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同时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二)落实法定责任,切实提高教育财政保障水平

  立足河南省教育人口最多、生均义务教育经费全国排名最后的现实,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实现法定增长,做到“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进一步落实教育费附加的足额征收、专户管理并全部用于教育,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优化师资配置,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切实强化教师编制保障,用好“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有效手段,健全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编制动态调控机制。依托省内高校,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和培养力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定期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交流轮岗,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着力做好教师培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法定管理体制。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着力解决部分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偏低问题。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推进就近免试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树牢校园安全红线意识,配齐配强保安,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隐患排查,把好门、管住人,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请河南省结合省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在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河南省2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2.河南省15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3.河南省2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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