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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步伐,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2020-10-26 16:41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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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公布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77号(教育类043号)提案,《关于面向新一轮工业革命,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答复中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把职业教育摆在了更加优先发展的位置。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更好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答复全文:

  你们提出的《关于面向新一轮工业革命,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把职业教育摆在了更加优先发展的位置。

  一、关于职业教育的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提出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出台了贯彻落实文件的实施意见或相关政策。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鼓励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教育部分别从2012年和2016年起,组织高职和中职学校编制、报送质量年度报告,并由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麦可思公司发布国家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基本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年报制度,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此外,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建立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发布近60个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和13个行业职业教育年报。

  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例如在奖助学金政策方面,2019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确保民办职业院校按规定享受同等政策”。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2019年,教育部面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职业教育。

  二、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一是建立职业教育资历框架体系。近年来,教育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中高职衔接为切入点,重点改革学制、课程衔接体系和升学考试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2019年,教育部启动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分批次遴选建设了22所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学校,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向上延伸探索路径。委托教育部职业教育研究所和国家开放大学分别开展国家资历框架和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建设, 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同步建立机构账户3863家,个人学习账户195142个。

  二是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方式。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其中,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是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体系。2019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目前已通过社会化机制遴选发布三批73家培训评价组织的92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覆盖4200余所院校的300万学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目前已有18家中央企业和31个省份约1600余家企业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近400家企业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6万余名职工经评价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是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2015年,教育部修订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动态管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2019年,专业目录内新增物联网技术应用、幼儿保育、智能养老等46个中职专业和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高铁综合维修技术、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等9个高职专业。

  二是深化教材教法模式改革。2019年,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职业院校推广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2019年-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0多亿元支持500多个实训基地建设,带动项目总投资近500亿元,鼓励职业院校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

  三是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模式。2015年以来,教育部分三批确定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于2019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指导职业院校打造“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了专业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互聘共培的长效机制。自2008年以来,教育部已连续举办12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9年,参赛选手从2000多人增长到17000多人,更加注重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赛项内容,引领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四、关于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一是开展职业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院校开展合作办学,目前,有27个省(区、市)的387所高校开展了976个“高职(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稳定联系,累计选派了7000多名职业院校校长、教师到国外进修,并在政府层面强化了定期对话和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二是组建“一带一路”职教联盟。积极鼓励有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围绕“一带一路”组建职业教育联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组建了“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中国-东盟边境职教联盟、“丝路工匠”职业院校国际合作联盟等,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中资企业人才需求对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交流。

  三是制定职业教育的中国标准。委托有色金属行业在赞比亚开展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13所高职院校参与该试点项目,传播中国职业教育模式和中华文化。2019年,成立海外独立举办的第一所高职院校“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该校5个专业教学标准已成为赞比亚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四是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品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非洲设立10个鲁班工坊,向非洲青年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在海外建设“鲁班工坊”,得到了合作国家的高度评价,如泰国“鲁班工坊”建设人员被泰国公主诗琳通授予“诗琳通公主纪念奖章”。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更好发挥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一是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步伐,加强制度标准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加快研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目录、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专业教学标准等,推动职业教育学位制度建设,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三是实施好“双高计划”建设,扎实推进部省共建职教高地,启动“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产教深度融合构建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四是继续完善职业教育“走出去”相关政策,推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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