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四川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再次做出重要部署。
四川省教育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均做出重要批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
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厅领导担任,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以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二是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控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各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四是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并按要求向教育部、省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四川省教育厅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再次做出重要部署
1月23日下午,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江同志,组织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
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会议要求和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二是做好寒假期间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组织管理;三是深入研判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的工作,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四是做好值班值守、及时报告与处置工作。
为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四川省实际,四川省教育厅就我省寒假期间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相关事项着重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补课,不得安排学生提前返校开展教学活动。暂停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实践)。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全面停课停训,各地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指导机构做好退费、调课等后续工作。暂停举办所有学生体育赛事和艺术展示等活动。
二是要求各地、各校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近期各高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一般应推迟进行,确须如期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合理调整考试方式。各高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求职管理工作,开展以网络招聘为主的招聘活动,不得组织人员密集的大型双选会。
三是要求各地、各高校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师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症状时,应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四是要求各地、各高校执行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制度,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带班,并安排好具体值班人员。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报告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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