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按下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快进键。“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作为综合改革的着力点,进入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议程,成为建设“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坚定的行动方案。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这一议题对于高等教育战线更具现实意义。
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三重逻辑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战略高度,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综合改革”基于全面创新的本质与教育的规律性,强调改革目标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分类改革”基于教育的复杂性、高校的差异性,强调改革举措的靶向性与服务强国建设的贡献度。战略上突出“综合”,聚焦强国目标,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策略上坚持“分类”,抓住关键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从历史逻辑看,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是高等教育体系演进和功能拓展的基本轨迹。无论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还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经验,都充分表明,高等教育机构与体系并非单一模式,也非固定模式,而是在适应社会需要,逐步拓展功能,不断分化、渐次分蘖,各展其长、与时俱进中逐步走向成熟,实现体系完善和功能优化,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回望新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程,高校分类发展问题贯穿始终。1952年院系调整,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需要,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以行业分工为依托的高校分类格局。1977年恢复高考后,高等教育恢复调整,逐步走向以学科发展为主线的高校多样化发展格局。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分层定位、分类发展、合理分工、办出特色,系统性探索高教管理体制改革。1998年开始以“共建、调整、合作、合并”为显著特点的高教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两级管理、省级统筹为主的高校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新格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高校分类发展进一步成为国家教育政策的优先议程。《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强调要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支持高校差异化发展。我国高校分类发展的基本走向与政策框架逐步成型。
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分类发展也是高等教育强国的普遍选择。美国形成了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院校、社区学院多元并存,公立私立双轨运行、分层互补的高等教育体系;英国高等教育体系由大学、大学学院、延续教育学院等多类院校共同构成;德国形成了大学(综合、工业、师范大学等)、应用科学大学、职业学院并行的高教体系;法国形成了大学校与综合性大学并存、功能各有侧重的办学布局;日本形成了由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构成的多样化高等教育体系。尽管各国发展路径不同、体系结构各异,但都体现了高校分类发展与整体水平提升的共同取向。同时也要看到,高校分类与分等之间的张力具有全球普遍性。
从学术逻辑看,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符合知识体系演进与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高等教育基本职能所依托的知识形态本身具有内在分化的特征。从古典哲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中华文化都有知行合一、明分使群、百工专精等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分工理论对于我们理解行业产业、科学劳动组织,高校分类与社会生产生活的适配性,乃至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知识并非均质单一,而是包括以求真为核心的理论知识、与行动和判断相关的实践知识,以及面向制作与操作的技艺知识。道为器之本,器为道之用。要使这些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知识得以有效生产、有序传授和高效转化,就需要相应的多样化高校组织形态加以承载。研究型高校要聚焦知识创造、科研创新,重在通过科学实验和学理探究深化原理性认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实现“从0到1”的原始创新作出贡献;应用型高校要聚焦实践知识、应用研究,重在经验总结和现实观照中形成付诸行动的智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从1到100”的应用转化和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作出贡献;技能型高校则要聚焦技艺知识、岗位技能,重在动手实操掌握生产一线知识技能,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从100到10000”的落地实施与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使命,不同培养目标、研究方向与服务面向,各安其位、各擅胜场,形成分工有序、协同高效的高等教育体系。
从社会逻辑看,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是新时代国家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同时也面临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面临着高校发展同质化与学科专业的适应性、人才供给的适配性等新旧交织的结构性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强高等教育对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正确处理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等五对关系。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首先是教育的政治属性要求。教育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既需要能够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顶尖创新人才和原创性成果,也需要服务产业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既需要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核心技术人才,也要满足不同层次生产力发展的人才需求;既需要理工科人才,也需要人文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以分类改革促特色发展,引导高校在各自领域不同赛道形成比较优势,才能更好适配和满足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支撑。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契合教育的人民属性要求。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高等教育需要以高适配性供给回应多样化需求。只有以分类发展牵引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类高校立足不同定位提供更加丰富多元、更高质量的教育选择机会,才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多样成才的现实期待。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契合教育的战略属性要求。实施教育强国战略,需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需要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战略支撑。所谓高质量,不是所有高校都向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看齐,千校一面,而是各类高校都能正确定位、坚于职守、发挥优势,在不同领域争创一流、各展其长,特色发展。良好的结构化程度本身就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显著特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正是提升高等教育体系的结构化水平与整体效能、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的应然之举。
二、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五个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在政策层面和学界渐成共识,各地高校积极探索,成效经验可圈可点。但全面深化高校分类改革发展还面临体制机制性障碍,有待从根本上破局。分类改革政策信号虽已明确,但相关政策导向还待配套跟进,改革落实机制还不完善,相应的工具支撑还不够完备。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系统集成”,注重制度创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统筹推进教育系统内部各环节综合改革和外部关键机制协同联动。
第一,确立精准刚性的高校分类体系,防止功能模糊和赛道串轨。高校中既有“田赛”,又有“径赛”,既有“全能选手”,又有“单项冠军”。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应当是一个纵向分层、横向分类的矩阵结构。没有精准分类,就没有科学评价,遑论科学发展。当前,一些高校定位不清、盲目发展,同质化严重,服务贡献不足,首要关键在于,职能分工上不同赛道缺乏具有法规效力的权威标准,界定不清晰,类型内细分不完善;层次结构上,缺乏稳定又有约束力的区域高校布局长远规划,以及无序无休止“升格冲动”的约束机制。在缺乏刚性制度边界与游戏规则的情况下,高校持续追求升格转制,发生“学术漂移”,导致盲目办学、串轨发展就在所难免。升格冲动、评价导向、资源虹吸、利益机制、政绩观偏差等结构性拉力共同作用,形成微观奋进,宏观失调的不良竞争。1960年美国《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之所以被公认为高校体系的典型案例,就在于其建立了层次分明、职能清晰、畅通衔接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界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功能定位,通过制度安排有效防止高校越轨办学。以长效机制解决了高等教育同质化和无序竞争问题,以及规模、质量、效率的难题,并平衡卓越与公平的矛盾。故被全美各州借鉴,重塑了美国公立高等教育整体格局。可以说,加州乃至美国高等教育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校分类体系的成功。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首先要确立具有法规效力的分类标准框架。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多维度“差异化发展”的要求,形成高校分类“多维体系”。国家层面提供总体原则与框架,各省制定具体标准,并通过资质授权等制度安排,明确界定每一所高校的具体功能定位和办学边界。北京、上海做法可资借鉴。高校设置、升格改制,要明确界定学校性质类型、办学层次。同一轨道内部加强合作、形成联盟,不同轨道之间有“立交桥”设置,但不能随意越位、功能串轨。
第二,建立多元一体的高校评价体系,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评价是指挥棒。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评价以学科导向的学术评价为主导,标准单一,简单化、一刀切。不同类型高校容易在同一指标牵引下盲目向研究型大学、综合性大学看齐,即所谓“学术漂移”。改革方向是建立一体多元评价体系。按照不同高校功能定位与服务面向,构建一体化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一体化指系统性。对研究型高校,重点看在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打头阵、做尖兵,解决“卡脖子”问题的能力与贡献,突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对应用型高校,重点看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贡献,突出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成效。对技能型高校,重点看促进产教融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与贡献,突出校企协同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效。只有把评价重心从单一学科导向转向服务国家使命与实际贡献上来,才能真正引导各类高校在各自赛道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三,健全管用有效的高校激励体系,防止攀高趋同、名实不符的同质化不良竞争。激励机制是高校分类改革的重要牵引。长期以来,一些高校之所以存在“口头分类、行动趋同”现象,深层次原因在于激励机制的悖论。一方面是分类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是南辕北辙的激励机制,背后是争项目、争帽子、争院校升格、争学位点等强劲的动力杠杆。毋庸置疑,在特定历史时期,院校升格改制、竞增学位点,是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些“杠杆”对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激励作用的确功不可没。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领域也是时候“去杠杆”了。要面向不同类型高校构建体现正确导向的差异化激励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分类支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功能定位、特色优势和实际贡献,建立差异化拨款等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同时,推动激励制度“去杠杆”,完善高校设置,“降温”院校升格改制、改革学位点增设办法,把学校从一轮又一轮的申报与竞争焦虑中解放出来。一定意义上说,高校与学位点设置,布局比条件更重要。如全国50所师范大学可否直接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改事前评审为事后审核,不合格取消资格,让学校把功夫下在提升质量而非申博上。“双一流”“双优”“新双高”计划实施,旨在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要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警惕激励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防止出现政策目标异化或执行偏差,演变为新一轮同质化竞争或“内卷”的刺激工具。真正把政策激励转化为推动高校安于本位、各展所长的制度力量。
第四,强化精准有力的高校监管体系,防止方向偏移和分类失效。监管机制是高校分类改革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现有教育督导监管对于高等教育弱于基础教育,更缺乏对高校分类办学精准有力的动态监测、具体监管与纠偏机制。许多高校容易受政绩观偏差、激励错位等因素影响,追求短期显绩,办学方向偏离自身定位,学科专业调整盲目跟风。而在现行央地事权格局下,地方政府的统筹监管权常有虚置甚至变异,在院校升格改制、学位布点、争取项目支持、评估检查等方面,常常与高校形成事实上的默契或“合谋”,与主管部门“博弈”。美国有的州也有类似情况,不像加州那样严格执法,难以有效抑制高校盲目升格。因此,必须加快构建覆盖高校设置准入、办学过程、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常态化监测、阶段性评估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有机衔接,形成即时响应的监督合力。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整改结果与后续资源配置挂钩,真正让高校依定位办学。
第五,营造同向发力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匡正社会认知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外部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高校分类改革能否取得实效,既取决于教育系统内部的制度创新和积极作为,也有赖于全社会观念更新与教育外部环境的协同支持。我们传统文化中道本术末、君子不器、述而不作的观念、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深刻影响着社会认知与价值取向。社会用人、升学就业选择、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资源配置等方面“唯学历”“唯名校”“唯帽子”等倾向仍然无处不在,加之政绩观不正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削减着高校分类发展的内在动力。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离不开社会条件,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努力所能成就。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在就业政策、人才使用、职业发展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协同发力,着力破除学历歧视和背景偏见,树立多样化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使全社会逐步形成这样的共识:分层、分类不是分等分级;高校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功能与服务面向不同;人才没有贵贱之别,只有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只有当走特色发展道路的高校有地位、有荣誉、有回报,前景广阔,分类改革发展才能真正从政策要求转化为制度生态和高校自觉。
三、促进高校分类改革学会要积极作为
长期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度重视高校分类改革研究。专家学者围绕高校分类标准、分类评价、分类管理等持续深耕,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科学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完善政策设计提供学理支撑。根据教育部加强教育战略研究部署,学会将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在学术研究、决策咨询、协作交流、监测评价方面充分发挥高端智库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学理支撑;积极建言资政,做好政策阐释;促进协同合作,推进成果交流;参与监测评价,提供专业服务,助推高校分类改革落地见效。
【管培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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