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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防范校外培训风险,做到“四必须”“三不要”
2021-12-14 14:47
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校外培训风险防范提示》,提示家长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防范风险,做到“四必须”“三不要”。

“四必须”

  一、必须选择正规机构

  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

  二、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三、必须认真阅读合同

  务必要求签署合同,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审阅确认。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

  一、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每科超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机构超期收费,请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

  三、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

  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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