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开了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16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在高校学费收入方面,四川省公办高校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的收费政策,平均学费仅4511元,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排在第23位,比生均财政拨款投入在全国的排名低4个位次。财政投入和以学费为主的非财政拨款,作为高校经费来源的“两条腿”,发展极不均衡,导致四川省高等学校经费来源增长乏力,公办高校生均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生均经费未达到4万元,在申报博士、硕士创建单位时,屡屡受挫,严重影响四川省高等学校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表示,今年初,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建工作专班,拟选择30%(24所)的公办高校开展培养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目前,已对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两所高校开展了培养成本调查,正按程序将成本调查范围扩展到有代表性的10所高校。四川省将根据培养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学费调整方案,按程序开展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工作,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在2022年3月春季学期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2022年9月秋季新学年实施新的学费标准和政策。
答复涵内容如下:
赵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我省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减轻省属高校财力负担》(第101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高等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我省高等教育已由原来追求规模的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变,高等学校经费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高等学校经费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占比约75%。财政拨款收入方面,我省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公办高校投入,生均拨款水平稳步提高。以省属公办高校为例,2019年我省启动了生均财政拨款提标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每年将省属公办高校拨款标准提高1000元。2020年全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的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1.9万元,高于我省人均GDP在全国的排位。
正如您所指出的,在高校学费收入方面,我省公办高校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的收费政策,平均学费仅4511元,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排在第23位,比生均财政拨款投入在全国的排名低4个位次。财政投入和以学费为主的非财政拨款,作为高校经费来源的“两条腿”,发展极不均衡,导致我省高等学校经费来源增长乏力,公办高校生均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生均经费未达到4万元,在申报博士、硕士创建单位时,屡屡受挫,严重影响我省高等学校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国的标准就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而高质量的教育必须是高投入,才有高产出。低投入的教育肯定产生不了高质量。我国现在教育发展水平的标志——高等教育上,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产生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和大师,这就决定了,还必须不断地加大投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增加教育经费来源,让我们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对于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工作,我省一直以来都在积极谋划准备,从2014年起,先后两次启动了高校收费标准调整的成本监审工作。从当时的监审结论看,未达到启动学费标准调整的条件。2019年,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协商,按照“先民办后公办”分类分步调整高校学费标准。2020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相关情况的报告》,完善公办高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工作得到了省长黄强同志以及分管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今年初,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建工作专班,拟选择我省30%(24所)的公办高校开展培养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目前,已对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两所高校开展了培养成本调查,正按程序将成本调查范围扩展到有代表性的10所高校。我省将根据培养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学费调整方案,按程序开展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工作,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在2022年3月春季学期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2022年9月秋季新学年实施新的学费标准和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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