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双减”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作业统筹、推进课后服务、推动托管服务、开展研学实践,规范校外培训、防范涉稳风险,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强化学校教育阵地“出实招”。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地各校加强作业统筹,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明确“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实地察看、座谈、问卷调查以及暗访等方式开展深度调研。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做实做细家庭教育指导,家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避免“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目前已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同时,探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落实每周至少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探索实施“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服务网络,切实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各地遴选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社区活动场所等多样化的托管场所,开展体育、艺术、科普、读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学生差异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又有意义的假期。2021年暑期,全省共1295个(所)托管机构(包括学校、托管点、社区托管班及其他类型托管场所)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参与学生5.2万余人、教师6100余人、其他工作人员3800余人。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亮硬招”。先后通过厅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组织学习传达,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厘清“双减”工作思路,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宣传疏导,通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座谈会、引导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倡议书》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省消委会发布“‘双减’意见落地,消委为消费者答疑解惑”等信息,以“一问一答”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省教育厅联合省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联合省委网信办、公安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维稳工作的通知》,积极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一方面,要求各市(州)督促所有培训机构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停止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提醒家长理性选择参加校外培训、慎重选择培训机构,拒绝交纳秋季开学后周末及节假日学科类培训费用和超长(三个月)超时(60学时)培训费用,防止出现机构“卷款跑路”造成“退费难”等纠纷。落实“双减”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对各地培训机构审批、监管、预收费、广告管控、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督促通报。
丰富研学实践活动“创新招”。省教育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的实施意见》,修订地方课程教材《可爱的四川》,从活动组织、课程建设、线路设计、基地管理、评价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推出红色研学实践基地112个、地学研学实践基地55个、精品研学实践线路35条,推动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深入开展。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知识竞赛颁奖暨自然研学夏令营”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大自然,学习生物多样性、生态修复、清洁能源开发等方面知识,近距离感受人与环境、人与生物的关系。举办“古蜀之光”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夏令营,发出“走出培训机构、走出补习班,走进快乐暑假、开展研学实践”倡议,号召中小学生走进广汉三星堆、金沙遗址、都江堰水利工程等,在实践中探寻巴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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