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决策部署,把“双减”工作作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教育系统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为根本,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抓手,为学生健康快乐、全面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注意部门协同减负。2019年,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西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教育、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广电、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了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减负工作机制。2020年,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从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准确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教师提前试做拟布置作业、加强家校协同等方面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2021年,教育厅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防止中小学生暑期学习负担过重工作的通知》《关于停止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的通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双减”工作。
规范办学行为,注重聚焦根源减负。规范招生行为,坚持相对较近、免试入学原则,小学一年级“应招尽招”、小升初“整班移交”、公民办学校同等同步招生,杜绝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开足开齐规定课程,杜绝“非零起点”教学。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保障学生正常休息权利。规范考试行为,坚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次数,不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判学生。规范竞赛活动,制定《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坚决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坚决克服“五唯”倾向,深入开展铸魂育人“五个合格”(即学校管理合格、教师教学合格、学生学习合格、干部服务合格、教育评价合格)和教师“一考三评”工作,深入推进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评价体系改革。
深化教学改革,注重提质增效减负。2020年,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质量的实施意见》,坚持五育并举,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教师课前指导学生预习,课上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及时诊断学生学习情况,并开展针对性指导,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2021年,教育厅制定《“一个继续、六个提升”教育行动方案》,在学校师生中开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专题教育,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教师综合素质和校长治校能力、教育治理能力水平。实施“教育+互联网”减负行动新举措,以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为支撑,通过双师课堂、同步课堂、专递课堂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学生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助推实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双重”减负。
规范校外培训,注重引导家长减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坚持严格审批登记、严格监管,细化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按照“逐个排查、逐项整改、一家一档、一治一案”的原则,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机械训练、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对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逐一排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22条,下达专项整改通知书15份。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专家巡讲、家长培训、亲子活动、家长交流等家庭教育活动,多渠道多形式为家长提供科学、专业、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有效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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