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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的知名期刊
2021-06-28 11:58
国家新闻出版署
作者:

  近日,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学术期刊水平、影响力要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的知名期刊;提高学术成果在我国期刊首发的比例,杜绝“关系稿”“人情稿”,坚决抵制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学位和毕业考核不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简单挂钩等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原则上不再新批多学科综合性学报等,共14点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

  学术期刊是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是促进理论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对于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学术期刊出版工作,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宣传思想工作根本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加快提升学术期刊内容质量和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完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高举旗帜、服务大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学术期刊独特作用,提高学术期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坚持追求卓越、创新发展。加强优质内容出版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业态形式、体制机制,实现学术组织力、人才凝聚力、创新引领力、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推动学术期刊加快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努力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的知名期刊。

  ——坚持优化布局、分类施策。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推动资源有效配置,健全期刊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各类学术期刊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形成总量适度、动态调整、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术期刊出版格局。

  ——坚持建管并举、规范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引导管理,完善扶持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改进评价体系,规范出版秩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学术期刊出版良性健康发展。

  二、加强出版能力建设

  (一)提升学术引领能力。引导学术研究立足中国实际,回应现实关切,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紧密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战略任务。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要把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为重大任务,加强理论武装与理论创新,围绕党和国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及时开展研究解读和引导辨析,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科技期刊要围绕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任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前沿领域,活跃学术空气,善于发现创新、鼓励创新、引领创新,对重大问题坚持长期跟踪。加强学术期刊作风学风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有效发挥学术期刊在学术质量、学术规范、学术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引导把关作用,力戒功利浮躁,杜绝“关系稿”“人情稿”,坚决抵制和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二)提升编辑策划与把关能力。坚持以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作为选稿用稿标准,加强编辑策划,围绕重大主题打造重点专栏、组织专题专刊。不断丰富内容形式,创新学科资讯、学术综述、学术评论等栏目设计。善于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切实把好政治导向关、学术质量关和价值取向关。加强编委会建设,完善同行评议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内容把关制度,做到审稿记录长期可追溯、可核查,加强校对工作,切实提高编校质量。

  (三)提升出版服务能力。优化出版流程,提高投审稿和出版的时效性,为有重大创新观点的高质量论文设立快速审稿发稿通道,注重为作者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审稿意见。通过编辑评论、会议推介、新媒体推送等手段提升优秀文章传播效果。密切与学者和学术组织的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学术期刊在学术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培养青年作者,扩大作者的单位和地区覆盖面。

  三、优化布局结构

  (四)优化刊号资源配置。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期刊建设,加快完善基础学科、优势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期刊布局,重视发展工程技术、科学普及、通俗理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和冷门学科等类别期刊。支持根据学科发展和建设需要创办新刊。原则上不再新批多学科综合性学报。着力解决内容同质化问题,支持现有学术期刊合理调整办刊定位,鼓励多学科综合性学报向专业化期刊转型,突出优势领域,做精专业内容,办好特色专栏,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五)推进集群化集团化建设。开展学术期刊集群化发展试点,以优质学术期刊为龙头重组整合资源,建设一批导向正确、品质一流、资源集约、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学术期刊集群。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做强做大。支持规模性出版企业探索协作办刊等模式,跨地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期刊出版资源,打通产业链,重构价值链,形成创新链,打造若干具备较强传播力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出版集团。

  四、加快融合发展

  (六)推动数字化转型。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坚持一体化发展,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选题策划、论文采集、编辑加工、出版传播的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升级,探索网络优先出版、数据出版、增强出版、全媒体出版等新型出版模式。引导学术期刊适应移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进行内容精准加工和快速分发,推动学术成果大众普及和应用转化。推动学术期刊加强新媒体编辑力量和技术力量,完善相关内容审核把关机制。

  (七)推进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支持大型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开发全流程数字出版平台、综合性学科资讯平台、知识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学者的虚拟学术社区。支持高校学报等综合性期刊建立协同出版机制,以专题形式编辑整合内容资源进行网上传播。支持办刊规模较大、技术基础较好的出版企业、期刊集群等聚合出版资源,打造专业化数字出版平台。加强学术期刊论文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世界科技论文引文库。加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建设,构建方便快捷、资源共享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化平台。

  五、提升国际传播能力

  (八)提升开放办刊水平。支持学术期刊深化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扩大作者群和读者群,积极参与全球学术治理。支持学术期刊根据发展需要选聘海外共同主编,适度增加编委会国际编委比例,充分发挥海外共同主编和国际编委在组稿、审稿、推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鼓励中文学术期刊提供论文英文长摘要、外文学术期刊提供论文中文长摘要,加强期刊外文或双语学术网站建设。支持学术期刊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交流需要创办外文或双语学术期刊。

  (九)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大型学术期刊出版机构、学术期刊数据库提高国际化运作程度,扩大海外用户数量,提高市场开拓和竞争能力,成为我国学术“走出去”的重要平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期刊出版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开展本土化运营。引导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增强版权保护和数据安全意识,与境外出版发行企业互利互惠开展合作。

  六、优化发展环境

  (十)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严格学术期刊出版资质,加强质量检查,严厉打击买卖刊号、承包经营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滥发质量低劣论文期刊的清理规范,完善退出机制建设。对“三审三校”等制度执行情况、期刊负责人任职资格等加强检查,强化期刊主编终审职责,有效解决编辑出版制度执行不到位、主编“挂名”“缺位”等问题。严厉打击假冒学术期刊、假冒学术期刊网站等非法活动。推动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积极应用学术出版规范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防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建设和技术应用,鼓励期刊和行业协会制定发布关于出版伦理、行业规范的声明。推动期刊数据收录机构严格落实把关责任,健全学术期刊收录的前置审核和入库内容日常审核机制。

  (十一)完善学术期刊相关评价体系。改进完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以内容质量评价为中心,坚持分类评价和多元评价,完善同行评价、定性评价,防止过度使用基于“影响因子”等指标的定量评价方法评价学术期刊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期刊。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行业标准,加强对“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涉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引导规范。引导相关单位在学术评价、人才评价中准确把握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防止简单“以刊评文”、以“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评价学术期刊及论文质量,反对“唯论文”和论文“SCI至上”等不良倾向,避免SS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鼓励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学位和毕业考核不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简单挂钩。支持相关科研教育机构针对罔顾学术质量、商业利益至上的期刊建立预警名单。在科研课题申报、学术人才遴选中,应明确学术成果在我国期刊首发的比例,引导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更多在我国期刊发表。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水平办刊队伍。完善学术期刊负责人岗位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学术期刊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和赴外业务研修,适度增加中长期业务交流培训比重。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人才培养项目中,加大对学术期刊从业人员培养力度。支持办刊单位出台政策措施,探索编研结合模式,将优秀学者和科研人员引入办刊队伍,支持教育科研单位教学科研人员与办刊人员双向流动。

  七、加强指导扶持

  (十三)加强指导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各主管主办单位要把办好学术期刊作为加强党对出版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方面,强化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点任务的部署落实。主管主办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出台相关引导措施,加强对学术期刊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教育科研单位要将所属学术期刊出版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创新工作予以统筹考虑。学术期刊编辑人员职称评定应重点考核办刊业绩和出版专业技能。

  (十四)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指导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国家社科基金“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期刊资助计划”等重大项目,对重点学术期刊予以支持资助,对我国优秀学术期刊及其刊发的重大创新成果加强宣传推介。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符合条件转制为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术期刊出版企业上市融资。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优秀学术期刊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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