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
5月21日,最高检举行"落实'两法'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安排,发布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典型案(事)例。
最高检:对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案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通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时表示,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议。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多发、恶性犯罪。对广西杨光毅强奸幼女致死案、上海黄一川杀害小学生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议,罪犯被判处死刑。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
他强调,要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加有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更加到位。
最高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预防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制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定。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继续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使用,尽可能在侦查环节完成“一次询问”。逐案对未成年被害人情况进行评估,强化多元综合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最高检:对未达刑责年龄而不负刑责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
史卫忠表示,要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有效提高帮教的精准度、成功率。
根据“两法”有关规定,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健全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重新犯罪预防的分级教育矫治体系。特别是对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绝不能“一放了之”。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