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中办国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需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
2021-02-24 12:26
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意见》中有哪些教育重点?一起来看——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

  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

  改革完善“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

  鼓励各地遴选一批高等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乡村振兴需求开设涉农专业,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采取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

  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到村任职、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落实选调生一般应占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规模要求。

  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

  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

  持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

  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农业农村科研杰出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实施农业农村领域“引才计划”,加快培育一批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

  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突出服务基层导向。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落户。

  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派驻研究生深入农村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工作。

  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

  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

  引导综合性高校拓宽农业传统学科专业边界,增设涉农学科专业。

  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加强农林高校网络培训教育资源共享,打造实用精品培训课程体系。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采取校企合作、政府划拨、整合资源等方式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

  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采取学制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

  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

  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制度。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实行定向培养,明确基层服务年限,推动特岗计划与公费师范生培养相结合。

  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设涉农专业或开设特色工艺班,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

  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要求。

  鼓励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乡村中心校模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2-05-3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