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以“‘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召开。
本届年会由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贵州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共同主办,贵州大学承办。年会同时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第五届学术年会。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毛冬敏,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任杜柯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秘书长郝清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凌,厦门大学副校长杨斌,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工会主席王慧,中国工程院院士、贵州大学校长宋宝安、副校长陈祥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副理事长黃冠华、陈娟等嘉宾出席本届年会。大会主席、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主持开幕式。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处长毛冬敏在开幕式上讲话,她以“继承、反思、发展”为主线回顾了合作办学取得的成果,提出了现阶段发展的问题和挑战,对推动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式发展提出了工作建议。
毛冬敏处长指出,“十三五”期间,合作办学在加强党的建设、完善法律政策体系、优化学科布局、完善审批和监管制度、支持建设教育开放新高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形势下,合作办学应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和短板,积极应对挑战。一是有效应对百年未有之变局带来的不确定性,在促进人文交流方面发挥稳定的纽带作用;二是回应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方向,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三是适应时代和发展的要求,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提质增效。
毛冬敏处长表示,“十四五”期间,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应该更加聚焦合作办学的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国家战略,拓展国际合作;二是立足区域发展,明确办学定位;三是创新制度安排,加大改革力度;四是结合产业需求,优化学科分布;五是聚焦人才培养,创新教学理念;六是发挥办学优势,丰富教育供给。
杨斌、王慧、郝清杰、宋宝安代表主办、承办方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
杨斌指出,厦门大学建校100年来始终秉持校主陈嘉庚精神,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坚持国际化办学路子。未来,要继续办好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并把占地2000多亩的漳州校区作为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主题的国际化办学园区,在办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和“双一流”建设。学校历来十分重视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成立于2010年的全国首家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已建成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也落户厦大。学校将一如既往,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研究中心、研究会作出更大贡献。
王慧强调,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广泛,国际形势发生变化,但我国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外人文交流和中外教育互学互鉴重要内容,是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贵州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及省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坚定教育对外开放的信心与决心,强化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建设和推动成果转化,积极推进贵州教育国际交流提质增效,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一带一路”建设,为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郝清杰说,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重要分支机构之一,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成立以来团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人员,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为导向,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承担了多项重要任务,取得可喜成绩,被评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优秀分支机构。希望研究分会再接再厉,持续做好亮点工作,与教育部国际司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实现同频共振。强化服务导向,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重大、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愿与大家共同努力,推进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办好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暨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学术年会,为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宋宝安说,本届年会不仅是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在“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的一次总结的会议,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研究工作的一次开题会议。“十四五”位于“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这五年将是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我们要通过学术研讨,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的新特点新任务,紧扣助推高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任杜柯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凌在大会上作专题报告。
杜柯伟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先后建立十大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中办国办、教育部等八部门先后印发专门文件,全面部署并积极推动中外人文交流和教育对外开放。人文交流具有概念理念目标新、意义大、领域主体方式多、内涵广、功能强等特点。希望将人文交流理念融入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事业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更需要加强和改进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在内的各领域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发挥其国家关系稳定器、务实合作推进器、人民友谊催化器的作用,促进民心相通、民间友好。
杨凌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扎实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决策,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在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留学回国、来华留学等领域开拓创新,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为教育对外开放做出了独特贡献。中心积极配合教育部国际司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与认证工作,多措并举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国际司推进新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调研工作,助推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
大会主席林金辉代表组委会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加大改革力度,以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的主旨报告。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和发展经验,为“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快和扩大对外开放是“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家扩大开放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撑;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走深走实。在思想层面,要进一步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巩固和完善已经形成的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主流话语体系。在管理部门层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的步伐还要加快,并为新版《条例》的实施准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舆论基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法规规章的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对“十四五”时期及中长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规模、速度要作出总体安排,布局结构要进一步调整。一些好的改革举措要多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尽快落地。在学校层面,办学主体意识要进一步强化。
林金辉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要抓住四个重点。一是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高质量发展是在与时俱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观引领下的发展,是规模速度、布局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二是抓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一关键。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改革的过程,这种改革是从体制改革入手的,而后逐步过渡到课程、教学改革。体制机制问题不解决,就很难触动课程教学层面的问题。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管理职责,优化管理模式和流程,为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学校要加大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力度,聚焦中外合作办学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三是抓住教学改革这一核心。中外合作办学服务国家大局必须通过服务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来实现。一切体制机制改革,如果不是围绕课程、教材、师资等方面的教学改革这个核心,就可能走偏方向,不利于人才培养。四是抓住党的建设这一根本。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下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是加大改革力度,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根本保障。要按照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教育部把党建工作作为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必备条件,并纳入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指标体系作为评估、年度报告的重要环节,取得了成效。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中国工程院院士、温州医科大学校长李校堃,香港科技大学校长史维,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龚思怡,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俞安平,温州肯恩大学副校长严晓鹏,中原工学院原副校长杜建慧,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处处长冯伟哲,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学院院长秦洁,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迪,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国际学院副院长梁林红在大会上发表学术演讲。
代表一致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动摇,确保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他们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措施适时出台,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审批程序和准入条件不断优化,评估和学历学位认证持续开展,退出机制初步建立,治理创新取得成效;高校合作办学积极性持续升温,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面临国内外环境和条件变化的新形势,面临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新任务,要站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点上,深刻思考如何遵循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要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进一步发挥中外合作办学独特的制度设计和优势,主动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主动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和教育规则制定,增强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大会组委会主任、贵州大学副校长陈祥盛主持上午的专题报告、学术报告,并致闭幕词。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学院原院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副理事长黃冠华主持下午的学术报告和闭幕式。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务院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目前,我国教育涉外办学有十几种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规范的涉外办学形式,是我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它的主体是中外教育机构,缺一不可;方式是合作,合作各方必须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招生对象主要是境内中国公民;中外合作办学有机构和项目两种形式,其中,机构又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实行“行政审批制”,教育部对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机构和项目分别颁发机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范畴。例如,一般校际交流项目、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双联学位、双语授课项目、引进部分课程、外国大学预科班、交换生安排、联合培养、短期文化体验项目、合作远程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都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现实中可能存在某些误读和误解,把其他涉外办学活动说成是中外合作办学;这些活动如果出现问题,容易被算到中外合作办学头上。这种情况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其他涉外办学形式的发展。消除和杜绝中外合作办学“杂音”,厘清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且在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共有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层次,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0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25个,项目1096个。总体上,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专科)占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大约55万人,已经毕业的学生超过200万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
“十四五”时期和更长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是稳定的,方向是明确的。今年上半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印发,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吹响了我国新一轮教育对外开放和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作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的中外合作办学,无疑将在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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