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34.2万人,同比增加1.3万人。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环境发生变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做好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文,从“组织网上就业大市场”“适当延长毕业季校园招聘会时间”“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规模”等22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明确: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170余场现场招聘会,疫情结束后应密集安排落实,不得减少;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落实单位后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省教育厅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研究生及专升本招生规模,各高校要创造条件,满足扩招的办学条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健全高校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疫情期间就业工作方案。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健全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和以二级学院(系)党委书记、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健全督导和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就业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动态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方法,特别要做好疫情结束后举办线下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准备工作,抢前抓早、提前谋划,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各高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疫情期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高校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统筹调配就业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疫情期间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各高校要创造便利条件,保证疫情期间就业工作人员优先上岗、工作日全体在岗、周末和节假日轮休值岗。各高校就业工作人员队伍组成名单于3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保障高校就业工作软硬件条件和经费。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疫情期间就业工作所需的网络资源、软硬件配备和专项资金要优先保障。各高校均需建立就业“一网一群一平台”(就业网、就业微信群或QQ群、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实现“信息发布—简历投递—企业宣讲—线上签约”一体化的线上功能,与省级就业网站和教育部“24365招聘平台”保持互联互通,确保就业信息供给充分、渠道畅通。
(四)强化数据统计与报送。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20〕8号通知要求,从3月9日开始,各高校每日有专人统计和报送本校举办网络招聘会、宣讲会的场次、岗位数量、签约人数等数据,对未按时报送的高校予以通报。
二、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动网络招聘
(五)组织网上就业大市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暂停举办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供需现场招聘会。各高校要积极创新就业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省教育厅将联合智联招聘、中华英才网、前程无忧、猎聘网等全国性招聘网站,显摆网、猫头英西安招才引智平台等省内招聘网站,北森生涯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开展陕西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网络联合招聘服务活动,充分挖掘全国尤其是省内就业资源,为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网络宣讲会、网络双选会等全方位就业服务。
(六)优化网上就业服务。各高校加快建设“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丰富和完善线上业务办理相关功能,鼓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络进行供需对接,实现人岗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积极推动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七)强化线上就业创业指导。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国家、省级和校级教育资源,开发、共享一批线上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和就业创业讲座视频,方便毕业生点播观看。汇总发布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及就业创业网站等信息,方便毕业生查阅使用。
三、统筹各方力量,安排部署疫情结束后校园招聘工作
(八)密集安排校园招聘会。春节前,全省高校已举办大型校园招聘会125场,参照往年招聘会场次,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170余场现场招聘会,疫情结束后应密集安排落实,不得减少。要充分发挥高校专业和行业的特点,继续安排组织财经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建筑类、设计类、理工类等联盟招聘会,举办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专场招聘会。
(九)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疫情期间,结合有序复工复产,各高校要加大校企合作对接力度,加强与有关企业对接;开学之后,各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要紧锣密鼓开展校企合作,要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创造就业机会。各高职院校要将顶岗实习同就业工作有机结合,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加大医学类专场招聘会力度。高校开学后,省教育厅将依托西安交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西安医学院等院校举办医学类专场招聘会,补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缺口。同时,加强与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部门联系,做好全省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招聘工作,确保医学类毕业生充分就业。
(十一)加大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挖潜创新、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加强编制配备,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落实应届公费师范生全部入编入岗,补齐缺口,满足发展需要。
(十二)适当延长毕业季校园招聘会时间。各高校要引导和协调用人单位延长校园招聘会时间,并适当推迟面试和录用。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持续提供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落实单位后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
四、拓展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十三)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上基层项目。省教育厅将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3月份启动并做好医疗卫生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网络招聘工作。各高校要聚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
(十四)加大大学生征兵工作力度。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积极配合兵役机关落实好省征兵办关于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部署,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力争更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
(十五)走出去挖掘就业机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各高校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十六)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规模。针对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全国将扩招研究生18.9万,专升本32.2万。省教育厅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研究生及专升本招生规模,各高校要创造条件,满足扩招的办学条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
五、突出重点难点,强化就业帮扶
(十七)加强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帮扶。各高校要抓实抓细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全面摸排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体状况、就业现状、求职意向等情况,“一对一”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与湖北籍毕业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开展“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
(十八)加强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各高校要继续按照建档立卡家庭毕业全面就业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
六、强化管理,提升就业工作服务水平
(十九)简化优化就业手续。各高校要积极做好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协调用人单位办理签约手续时间,支持毕业生以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签订就业协议。高校可依据毕业生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结束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二十)建立完善就业统计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监测,省教育厅将建立就业状况核查机制,委托第三方对就业信息进行核查。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二十一)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各高校要启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大规模线上跟踪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学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十二)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高校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在教育系统招聘活动中,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