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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 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
2019-12-1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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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助力新动能成长,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教育方面,《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意见》提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开发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健身等数字资源,提供网络化服务。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和模式,推动教育、托育、体育等领域供需信息对接,促进以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针对城乡、区域间优质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继续推进欠发达地区网络接入和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加快建设教育专网,实现所有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的互联网。支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发内容丰富的在线教育资源。推进线上与线下社会服务深度融合,扩大线下服务半径,探索建立高校教育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在线教育课程认证等制度。

  《意见》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引导各类要素有序进入社会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网络课程、社会化教育培训产品按照相应规定和程序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培育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引导面向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

  《意见》还提出,鼓励依托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互联网+社会服务”试验平台和培训基地,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为偏远农村地区教师、医护人员等提供远程培训、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为基层从业者提供便捷可得的终身教育渠道。

相关链接: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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