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六个严格”“六个严禁”,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严格确定服务时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确定课后服务时间,要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认真安排,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严格坚持学生自愿,严禁强制学生参加。各地要将学生自愿参加作为开展课后服务基本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三、严格规范服务内容,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各地要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四、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按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五、严格审查校园引进资源,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的《河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六、严格排查调整落实,严禁发生课后服务违规行为。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二是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地要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做好解释宣传,实现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三是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各级教育部门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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