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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四项行动”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22-10-28 11:55
教育部
作者:

教育部简报〔2022〕第32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为主线,推动实施“四项行动”,着力健全就业工作机制,做好重点群体帮扶,优化就业指导服务,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留桂就业计划”行动。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与高校联动“稳岗”。建立“自治区—设区市—高校”三级工作体系,着力构建就业岗位协同挖掘、就业资源互通共享的工作格局,组织全区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用人单位每月至少举办2场推介活动,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建立地方政府与驻地高校对口联络机制,按照行业对口原则,指导推动相关部门与高校签署就业创业工作合作协议,开展常态化对接服务,目前南宁、崇左、来宾等14个地级市均已开展对口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岗”。调研摸排基层社区对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社会救济、法律援助等人员需求,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已累计“扩岗”2万余个,招聘2022届毕业生4700余人。创设“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招聘50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行政村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广西企业专场招聘活动“送岗”。支持引导区内企业与高校积极联系对接,并对完成招聘签约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如,第二季度集中组织开展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校企对接行动,对新增招聘签约1年以上劳动合同职工的重点企业,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积极开展留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为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创业咨询等服务,发放留桂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手册、求职指引公开信等“就业服务礼包”,进一步吸引更多毕业生留桂就业创业。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一是强化一对一“结对帮”。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重点帮扶,在毕业生离校前至少完成3次有效谈心谈话、3次有效岗位推荐,帮助学生尽快就业。二是实施就业培训“技能扶”。以提升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实施“宏志助航计划”,依托自治区内8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探索实施“培训师选拔—集体备课—上门培训”模式,重点对特殊群体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目前已培训毕业生8100余人。积极推进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举办首届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大赛,实施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公益项目,开展3期残疾青少年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发放就业补贴“资金助”。扩大就业补贴资助范围,采用线上申办、资金直达等方式,已向17.2万名特殊群体毕业生累计发放补贴2.49亿元。四是建立常态化招聘机制“服务优”。定期举办特殊群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不间断提供就业机会,目前已举办10余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设立“专升本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目前已录取6800余人。

  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创新开展“云招聘”。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组织举办各类小型化、多频次、行业性的校园招聘活动。推广网络招聘和线上签约,开展“直播带岗”网络招聘、定向送岗等系列活动,推行“不见面”就业服务。支持高校建设视频面试场地,多种形式加强线上就业活动与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线上招聘成功率。今年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80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44.3万个。二是推动信息“云共享”。优化就业资源信息平台,加强自治区级、校级就业资源平台与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努力确保毕业生及时获取就业岗位信息。三是优化就业“云报到”。取消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内落户、就业报到、档案转递等与报到证的关联,实现毕业证同效替换。向毕业生提供“网办”“简办”“秒办”等就业服务,持续优化简化就业手续,在全区范围内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包一件事”,实现档案转递手续网上办理,努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实施“一把手”促就业行动。督导全区高校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就业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二级学院主体抓”的就业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落细。实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长带队走访区内外企业,主动联系对接用人单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拓区内外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今年以来,全区高校累计走访用人单位5252家,拓展就业岗位近13.16万个,积极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尽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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