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理性对待“SCI” 用好“同行评议”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在破除论文“SCI至上”、优化学术生态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意见。
如何理性对待“SCI”?一起看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李江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理性对待“SCI” 用好“同行评议”》。
理性对待“SCI” 用好“同行评议”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破除论文“SCI至上”、优化学术生态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意见。作为科学学的研究者与科技评价的观察者,笔者有三点感受。
依赖SCI的计件制并
不适用于创新性劳动评价
以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ESI高被引论文数量等指标为依据的科研评价方法常被比喻为计件制,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这种评价模式在制造业广泛存在,适用于重复性劳动(劳动成果无差别对待),而并不适用于创新性劳动,否则只能激励科研人员以牺牲创新性为代价去追求数量带来的回报。创新性劳动的评价应该以创新程度为基础,劳动成果应该差别对待(由同行决定)。因此,国内外科学计量学界对于SCI至上的评价方法一直持批判态度。
不应一刀切否定SCI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反对SCI至上,并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否定论文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科研成果的质量取决于创新性,而不是取决于是否被SCI收录。SCI并非一无是处,凡被SCI数据库收录的学术期刊经过层层筛选,凡在SCI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几乎都要通过严格的同行评审。因此,SCI用于科研评价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用于特定的群体。例如,对于某些学科处于Tenure Track(常任轨,目前国内越来越多高校正在采用这种聘任制度)的青年学者,学科领域内国际通用的定量指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青年学者晋升中的不确定性和焦虑,让他们在最好的年龄做最好的研究。
因此,各学校、各学科可按照《意见》的指导原则,完善分类评价体系,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而不应一刀切否定SCI。
“开放同行评议”
有助于完善同行评议制度
《意见》破了“SCI至上”,立了“同行评议”,但“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并不会立竿见影,学术生态向好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同行评议常常难以避免复杂的“关系”。
普赖斯奖(科学计量学领域)获得者Francis Narin于1978年提出了关于科研评价中定量与定性指标关系的观点,他认为论文数量、被引次数等指标虽然最客观,但是离被评价对象真实状态最远,而离被评价对象真实状态最近的指标是同行评议。他的观点影响了一代科学计量人。《莱顿宣言》(2015年4月22日发表于《Nature》)倡议:定量指标可用于支撑同行评议,但不能取而代之。遗憾的是,在评价实践中,同行评议往往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但这并不代表同行评议无效。诺贝尔奖的评选过程是同行评议的典范,至今在全球享有盛誉。英国的科研卓越框架REF(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作为全球科研评估的典范,也几乎完全依赖于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制度的公信力依赖于良好的学术环境与公正的科学家。从诺贝尔奖的评选过程来看,公开似乎不是必要条件,但在难以保证评审人不被非学术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让同行评议过程接受全社会监督未尝不是一种可行的方案。
开放同行评议(Open Peer Review)是开放科学(Open Science)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开放评审人身份、开放评审报告、开放参与评审三种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传统同行评议过程中的不透明、缺乏激励等问题,目前在一些学术出版集团、学术期刊、学术组织中颇受欢迎,例如,PLoS(美国科学公共图书馆)、BMC(BioMedCentral出版社)、Nature Communications、EMBO(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等等,而且加入开放同行评议的出版集团、学术期刊、学术组织越来越多。
破“SCI至上”、立“同行评议”这条路上可能会有荆棘,但毫无疑问,方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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