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也是教育机构、培训班火热之时。
不久前,在西三环附近的一家名为爱思创的少儿培训机构关门停业,门上贴着封条,门上的招牌也已经不见踪影。
在关门停业前,这家培训机构的前身艺术加则在许多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机构转手给爱思创。少儿的培训课程也由爱思创接手。交了几千元甚至数万元培训费的家长也开始不知所措,有家长要求退款,也有家长因为考级,担心孩子的培训进度和培训效果。
根据北京市二中院去年发布的统计信息显示,近5年来,该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起,涉案未成年人年龄分布在4至17岁之间,80%集中在幼儿园、小学阶段。案件均为学员告教育培训机构,有的是因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营不规范,未经协商擅自停业或变更地点等,导致纠纷产生。
培训机构频频易手,对于少儿与家长会产生哪些影响?又该如何应对?
易手三个月后也人去楼空
西三环附近的一家少儿艺术培训机构的大门上贴着封条,室内漆黑一片。
与以往假期时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的场景相比,冷清许多。透过玻璃,隐约能看到办公场所内的情景和一些教学用具。
“不用看了,关门了。”一名保安告诉记者,此前门上的牌匾也被拆除。
家长张女士表示,关门发生在去年12月,爱思创培训机构突然人去楼空,其培训场所被封,不再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关门之前两三天,还带着孩子去上课,一切看上去都没有要关门的迹象。而当别的家长说关门停业了的时候,我还不相信。”
当张女士再次来到培训机构的时候,迎接她的不再是老师的问候,而是紧闭的大门。
“爱思创的前身是艺术加,我们所签的合同都是同艺术加签的。”张女士说,去年9月,家长去上课时发现艺术加培训机构已经变为爱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
半年前,张女士才与艺术加培训机构签署了《课程销售协议》,约定艺术加向孩子提供培训课程,家长支付相应费用。张女士也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艺术加支付了全部合同款。这让张女士十分不解,在变更前,她从未收到过任何通知。很快家长组建了微信群,在群中一聊,绝大多数家长都对机构易手一无所知。“都是到了之后才知道的。”
一名家长表示,2016年与艺术加公司签订协议,孩子在艺术加学校学习尤克里里。去年9月,家长发现原艺术加学校的牌匾更改为爱思创学校。经家长与学校多次反映情况,大概1个多月后爱思创召开家长会,宣布爱思创学校收购了艺术加,原艺术加的所有业务延续到爱思创。
一名家长表示,爱思创通知家长,其与艺术加已达成《艺术加国际教育机构打包转让协议》,孩子的培训课程将由爱思创继续提供服务,如家长不愿继续接受其服务,可提出退款要求。
一些家长开始提出退款,但是当家长在提交了退款申请单后,迟迟未能拿到退款。“从九月份到现在,一直都说退,但是到日子了就各种理由不给钱。”
爱思创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关门的原因是其前身在被收购的过程中隐瞒了具体的情况。
有人选择妥协有人要求退费
艺术加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为学员找到了又一家培训机构继续完成剩余培训内容。该机构不会对家长与少儿脱手不管,将面对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
微信群中有家长表示,已经与新机构完成了补充协议,将去新机构完成剩余课程。“我们剩下的课程不多,这样能有个解决算是一个能够接受的结果。”
同样,多名家长也接受了这样的处理结果。“说是有一些艺术加的老师也会过去,这样孩子也能连贯地继续上课。”一名家长表示,不同机构不同老师,都有着自己的培训方式和进度,自己也很看重孩子培训的连贯性,能够完成这样的课程,有利于孩子参加考级。
但是,担忧也在家长群中弥漫着。“会不会继续被停课?如果这家也关门了怎么办?”
家长刘先生表示,在“学员转手”过程中,家长并不知情。“也没有提醒我们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导致最后我们被推来推去,无课可上。”
同意继续上课的家长陆续建了新的家长群,而留在群中的家长大多要求培训机构退款。
“我也很纠结,我留在群里,看到有的人选择把课上完,这样挺好,孩子能继续上课,也能过个好年。”一名家长一直在犹豫,不知该如何选择。“退款肯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孩子的舞蹈课已经在这上了一段时间,去别的机构再学,其方式和进度都有所不同,但是留下来,我又怕再次被转手。”
“我们耗不起了,断断续续地上课,说不定哪天又没课上了。”与这名家长犹豫不同,王女士坚决要求培训机构退款。在她看来,退款是能够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与王女士一样,许多家长有着退款的想法。“交了两三万去上课,没上多少机构就没了,心理阴影很大,我再也不相信这些个机构。”一名家长表示,家长与艺术加订立合同,艺术加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孩子提供培训服务,但艺术加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孩子提供培训服务,而是将合同义务转给爱思创,由爱思创继续提供培训服务,但是最终爱思创也关门停业。“在发生纠纷后,爱思创告诉家长说艺术加会负责处理退费事宜,但艺术加一直没有退费方案。”
超八成判决支持解除合同退款
多名家长联合一起准备通过法律手段完成退费的要求。对于去往新机构上课,王女士已经失去信心,“不愿意孩子成为其试验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郁缤认为,家长与艺术加之间属于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家长是债权人,艺术加是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也就是说,艺术加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爱思创未经家长的同意,该债务转让行为不发生效力。” 金郁缤表示,即使家长同意艺术加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爱思创,爱思创作为新进入的债务人,承受债务后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爱思创却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突然人去楼空,致使家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家长有权要求退还未发生课时对应的合同款。
市二中院调研显示,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关门或者擅自变更合同履行方式,导致学员权利受损的情况较为普遍。教育培训机构由于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或疏漏,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是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而纠纷中,九成以上是家长预付费购买课程。从判决结果看,支持学员一方申请解除合同返还钱款请求的占83.3%。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包括民办学校和各种培训机构。
“但现实中不是所有机构都纳入教育系统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明生表示,对于诸多培训机构,目前还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市场很混乱。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比较松散,管理者频繁更换,经营行为不规范,不重视与学员沟通协商,或未重视安全风险防范,导致出现违约情形。“培训学校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地点进行易手,已经构成违约。订立合同时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家长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卢明生提醒,培训合同及相关附件、缴费凭证、课程表书面材料家长应注意保存。同时保留好与教育培训机构及人员沟通的短信或微信等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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