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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24-01-10 16:07
北京市教委
作者:

  1月9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力推动北京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的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北京市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四年级及以上)、初中、高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健全工作体系,全面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

  (一)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

  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建设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和心理健康教育视导机制。各区要配齐配强专职心理教研员,建立教研培训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心理教研组,不断提高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学校全员参与心理健康工作机制

  建立以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全过程,贯穿到课堂教学、课业辅导、学生管理、师生交往等各环节。提高班主任教师的心理健康工作支持能力,中小学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学生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员工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情绪,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心理教师。

  (三)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按照年级全覆盖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阶段四年级及以上、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心理课时可以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班团队会等课时以及课后服务统筹使用。在新生入学、毕业升学、期中期末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强针对性教育引导,解答学生心理困惑。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四)加强常态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建好用好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师生在线心理咨询服务平台、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服务等资源。各区要建立区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载体,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面谈辅导等方式,在课后、双休日和节假日面向全区中小学生提供即时心理辅导,并通过网站、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提供24小时留言平台,及时解答学生心理困惑。各学校要规范配置和有效发挥心理辅导室功能,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等制度,为接受心理辅导的学生建立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五)做好心理健康监测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各区教委要设立或依托专业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四年级及以上)、初中、高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电子档案,做好全过程的跟踪监测。加强测评数据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二、坚持“五育”并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一)充分发挥体育的“强心”功能

  通过丰富的体育活动来调节、维持心理的平衡和稳定状态,注重学生身心健康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在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利用教学、活动、训练、比赛等各种环节,在提高学生运动技能的同时,强化学生的意志品质。让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经历挫折和克服困难的过程,提高控制和调试自身情绪的能力。学校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十分钟走出室外活动,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大力推进体教融合,鼓励市区校各级体育竞赛中,增加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项目,倡导人人参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推动学生多渠道积极参与亲子锻炼、家庭体育、社区体育活动。

  (二)注重利用美育的“润心”作用

  充分利用美育对人的情绪感染和心理健康的“浸润”功能。坚持“面向人人”的原则,倡导“生生有兴趣、班班有活动”,借助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教育影响和熏陶学生,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参与市、区、校级艺术实践活动(展演),提高学生感知美、理解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学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自觉地按照美的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探索艺术实践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相结合,缓解学生的消极情绪。

  (三)积极挖掘劳动“健心”途径

  将劳动教育根植于生活情境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愿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学校要因地制宜给予劳动教育更多的时间空间,使每名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劳动竞赛等方式,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体验劳动带来的成就感和幸福感,进而培养学生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提供支撑。

  (四)规范开展科普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收集、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稳妥把握心理健康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

  三、加强家校社协同,凝聚心理健康工作合力

  (一)建立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

  通过家长会、家访、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创新日常沟通途径,通过家庭联系册、电话、微信、网络等途径,保持学校与家庭的常态化密切联系,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日常表现。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完善“全程超前伴随式”家长培训体系,鼓励学校开展常态化、高频次的家校协同活动,向家长积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识,回应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社共育咨询室等,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原则上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知识教育。

  (三)协同家长共同防范学生心理问题

  学校发现学生思想有重大变化、学业有较大波动、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情绪和行为异常等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渡过难关。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学校要协同家长共同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及时进行调节。对于超出学校辅导和干预能力的情况,学校要协助家长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并动态追踪干预成效。

  (四)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

  各区教委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心理专业机构、专科医院等心理专业资源,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学校要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及早发现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切实防范学生危险行为,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心理健康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常态化推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各区教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并在2024年1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委。中小学校要落实心理健康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情况,并将其作为健康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市级统筹、区为基地、学校布点的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

  (二)健全协作机制

  各区教委要积极会同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公安、民政、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支持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监测预警协同防范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三)落实经费投入

  各区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四)培育推广经验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交流,遴选优秀案例。支持有条件的区和学校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五)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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