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西大同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省政府关于校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于鹏飞,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王爱国出席。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校党委书记赵水民主持会议。
会上,于鹏飞宣布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宋志燕同志任山西大同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校长。
宋志燕

宋志燕,女,汉族,1982年3月生,山西长治人,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现任山西大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1999.09-2003.07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专业本科(同时取得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双学位)
2003.09-2006.07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
2006.07-2021.08 长治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教师、团总支书记,长治学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2018.09-2022.12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
2021.08-2023.08 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
2023.08-大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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