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其中,乡村和乡村教育是需要重点突破的领域。如何振兴乡村教育,补上教育脱贫攻坚的短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期,我们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刘利民教授。
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刘利民教授
当前乡村教育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水平进一步提升;统筹谋划部署,提高了育人质量。
记者:刘部长您好,您在教育部工作期间,长期分管基础教育工作。您怎样概括当前乡村教育的发展状况?
刘利民:国家高度重视农村教育,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2008年我国全面实行城乡九年义务教育,2011年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十二五”以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先后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农村教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4%,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02.6%,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已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教育取得了以下主要成绩:一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二是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统筹谋划部署,提高了育人质量。
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三份重要文件。201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基础教育包括农村教育基础工作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国农村教育迈入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新阶段(较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5月7日6版刘利民《国家高度重视农村教育》)。
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中,教育资源如何在乡村分布?乡村学校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刘利民:对于教育资源如何在乡村分布,国务院早有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确定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要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乡村教育面临困境
乡村教育面临的困难如乡村教师水平总体不高、小规模学校数量大、普通高中班额大、教育信息化程度低,还有留守儿童教育等,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需要花大力气才能解决。
记者:当前乡村教育发展面临哪些挑战?
刘利民:目前乡村教育面临的困难还不少,比如乡村教师水平总体不高、小规模学校数量大、普通高中班额大、教育信息化程度低,还有留守儿童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与挑战,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需要花大力气才能解决。
记者:留守儿童居住在乡村,在农村学校接受教育。近年来,我们国家为这些儿童的教育做了哪些工作?
刘利民:据民政部摸底排查数据,2016年我国16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无人监护的36万人。从区域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其中70万人以上的有江西、四川、贵州、河南、湖南等省份,占全国总数的67.7%。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教育,是一件事关长远、特别重要的事,也是有关部门近些年来工作的重点之一。综合起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体系逐步健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明确了家庭、政府、学校、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国务院还建立了由民政部牵头、2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对留守儿童的营养保障力度加大。自2011年开始,教育部等11个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国超过1/2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约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很多地方实现了让留守儿童比在家吃得饱、吃得好。
三是学校关爱持续加强。在宏观政策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农村教育底部攻坚。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教育关爱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学校管理方面,教育部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各校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到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在心理健康方面,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重点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学习状况。很多学校设立了“关爱留守儿童之家”,配备了图书、沙盘游戏、视频通话设备、电话等设施,丰富留守儿童校园生活,帮助他们加强与父母的沟通联系。
记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历史性地落在了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身上,乡村学校的功能,是否也因此而有所不同了?
刘利民: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农村教师承担了很多责任与工作,作出了巨大努力和牺牲。很多农村学校建立了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学校的老师们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做“临时父母”,关心孩子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除了日常教育教学任务外,还要承担晚自习任务,周末还要照顾全托的寄宿生,有些教师还要充当宿管员、保安员、厨师等。
教育部门和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除了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外,还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开展教育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家校协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动员、鼓励家长尽可能多地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尽量让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体会到家庭的温暖。这有时候比任何教育都有效。
记者:您对于改善乡村教育、更好地促进这些孩子成长,有什么建议?
刘利民:我有这样一些建议:
一是加快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完善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现行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基础上,统筹考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岗位情况,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协商完善城乡特殊岗位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非规定工作时间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纳入城乡特殊岗位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可以由地方先行实施,中央财政实行奖补。
三是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补”政策内容,将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
四是配足配齐教师编制和工勤服务人员。各地应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义务教育教师;及时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通过财政保障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足工勤服务人员。
五是设立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专项工作经费。引导各地各校完善设施设备,合理安排寄宿留守儿童课余时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是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父母是子女教育、身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应该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
大力发展乡村教师队伍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记者: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乡村学校招聘教师难、留住教师难,师资缺乏影响了乡村教育质量。怎样解决乡村师资问题?
刘利民: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把更多教育投入用到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上。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计划实施四年多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显著加强,乡村学校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得到了显著缓解。
当前,脱贫攻坚战进入收官阶段,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踏上新征程,需要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记者:在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中,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应该在哪些方面着力?
刘利民:要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加大国培计划、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的支持力度,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是增强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
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注重与乡村教育教学相结合,强化社会实践参与,引导乡村教师立足乡村大地,践行现代教育思想理念,深入当地百姓生活,通晓乡情民意,充分融合当地风土文化,跨学科开发乡本校本教育教学资源,做乡村教育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推动者与实践者。培育爱生优秀品质,实施乡村孩子关爱行动,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学生。引导乡村教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主动通过家访、谈心谈话、上门送温暖等方式,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加强与家长交流沟通,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二是落实乡村学校教师编制。
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教师编制。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满足教师产假、培训进修等原因带来的临时性和阶段性需求。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鼓励地方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教师和劳务派遣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
三是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
健全县域交流机制,深入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县级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教师的管理体制机制。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安排乡镇中心学校和所辖村小、教学点教师交流任教。城镇学校专设岗位,接受乡村教师入校交流锻炼。创新教师招聘办法,鼓励人才到乡村任教。
四是创新教师教育模式。
加强定向公费培养,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鼓励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引导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送教下乡力度,引导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参加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
五是拓展乡村教师职业成长通道。
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等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问题,提高实际教育教学业绩的评价权重。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城镇。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校(园)长,支持他们立足乡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校(园)长。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乡村校(园)长后备人才制度,加快乡村校(园)长职业成长。通过在省域内跨区域协商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乡村教师两地分居问题。
六是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
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结合实际给予奖励。注重培育尊师重教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师服务慰问活动,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和县政协委员推荐中,向乡村优秀教师倾斜。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对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时给予一定优惠,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健全乡村特困教师生活资助制度和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制度,提供定期体检。
《中国教育报》2020年05月2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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