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了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形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新办法中明确要求,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学校内。
与修订前相比,办法结合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生常见健康问题,对体检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将体检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项目两部分。基本项目中,新增腰围、臀围、听力、外耳道与鼓膜、扁桃体等项目。此外,明确眼科检查内容为眼外观、远视力和屈光度。可选择项目包括眼位、色觉、外生殖器、胆红素等。
此外,办法增加了质量控制与感染管理、信息管理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要求每年定期对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现场抽测,严格开展质量控制;核对体检人员资质和培训考核合格记录,检查体检人员健康状况,预防交叉感染。
新办法要求,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管理(拨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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