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教育局印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委会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政治高度,全面加强家委会建设与管理。
《通知》指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家校社网一体化育人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分工一名领导具体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家长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发展规划、课程方案、工作计划,有具体管用的举措办法,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家委会健康运行。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保障家长委员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规范制度建设。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真正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学校、年段、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家长委员会的规模、成员分工。原则上起始年段应组织班级、年段家委会选举,学校家委会要遵循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织选举;已经毕业或离校学生的家长自动退出家委会。对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发挥消极作用、造成严重影响的家委会成员,要劝其退出直至责令退出,并及时组织补选。要十分重视选好各级家长委员会的带头人。学校领导要加强与各级家委会负责人的沟通交流,及时纠偏纠错,始终保持家委会工作的正确方向。学校要坚持不懈,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做到有场地、有课程、有师资、有制度,同时突出抓好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有一套完整的校本课程体系,每学年家委会成员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培训不少于3小时。
《通知》强调,要从严指导监管。各级家长委员会均应接受学校的指导监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起参与、支持和监督作用。学校分管领导、年段长、班主任要加入相应的家委会网络群组,随时倾听意见与建议,引导家委会规范运作,从新学年起,各级家长委员会不再设立游离于指导监管之外的网络群组。各级家委会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并事先征得学校、年段、班级负责人同意。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严禁家委会组织“谢师宴”、毕业聚会聚餐等活动,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家委会组织教师参加有违师德师风的活动和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家委会承办集体活动开支确需代收代办的,一律报请学校批准,由年段长、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一事一结,及时公示。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家长委员会代表、优秀家长或最美家长评选活动,但评选结果不作为学生评先评优、推荐升学等涉及公正公平成长环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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