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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外塑环境 内强素质 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9-12-16 11:00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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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打出的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

  一、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2019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就教育系统来看,教师负担过重一直是舆论较为关注的问题。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这个制度性文件,正是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回应基层教师负担过重呼声的重要举措。

  文件从提高认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6个方面提出20项务实举措,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减负、怎么来减负、重点减哪些负以及由谁来减负4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要减负。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给教师减负,实际上就是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这既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是怎么来减负。教师不合理负担是多年积累造成的,有一定的复杂性。文件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提出了减负的路径。首先,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其次,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再次,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突出重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治“本”就是要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提高专业水平。最后,共同治理,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三是重点减哪些负。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具体来讲:

  第一,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设置上抓规范。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评价上重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绩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标。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第二,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主要有六大类:对于扶贫任务,要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对于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坚决杜绝,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第三,要减报表填写工作。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写工作,避免教师重复报数据、多头填表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第四,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从严规范借用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从严规范培训活动。除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之外,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四是由谁来减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文件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纳入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市县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文件从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5项务实举措,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总的来说,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新”。首先以新思想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强调教育者先受教育,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其次适应新形势。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人才培养和教师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信息化发展对师德师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对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再次解决新问题。针对新形势下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新问题、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专项治理,将师德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实”。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把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总体是好的”的基本事实,着力通过日常的教育引导,课堂育德、典型树德、规则立德,探索教师更能接受、更易转化成行动自觉的有效方式,出实招,讲实效,使广大教师保持本色、追求高尚。正视仍有极个别教师顶风违纪的现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进行约束,通过严肃的处理措施坚决惩处,使违规者付出代价,严重的终身禁止从教,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全”。首先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思想政治学习和师德素养提升面向全体教师,没有例外者。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引进、日常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各个方面,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其次是全社会。《意见》第一次对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要求,从提高教师地位、保护教师权利、加强尊师教育、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系统举措,为教师营造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师德师风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将大大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

  同时,文件还对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保障进行部署,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意见》和2018年11月出台的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一起,构建起完备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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