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近日,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市级和区级联动,全面排查社会事务进校园现状并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及其存在的形式主义现象。到2024年10月,构建本市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制度,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性关联的任务,压减合并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源头破解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问题。
整治重点
1.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进入校园,要求学校出人出场地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2.向学校、师生、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3.要求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从事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等问题。
4.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程序(APP),通过各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题等问题。
5.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工作措施
1.订立准入标准。制订本市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确保社会事务进校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充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开展现状排摸。市级和区级分头开展现状排摸,逐项梳理形成进校园事务的政策依据、实施范围、开展形式、时间和场地等信息。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纳入清理范围。
3.精简检查评比。严控进校园检查、评比、考核和校园创建活动总量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同时,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替代实际工作评价。
4.加强统筹安排。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以及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教育行政部门严格统筹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
5.做好审批报备。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形成市、区两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6.杜绝事务摊派。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须报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未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承担与教育教学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工作。
7.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不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专项整治工作5月下旬启动,用3个月左右时间完成阶段性任务。设立意见征集和投诉举报邮箱(mishuchu@shec.edu.cn),欢迎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和监督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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