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介绍,截至目前,教育部已陆续出台了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考加分、实施强基计划、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艺术体育考试招生等一系列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配套政策,分五批指导29个省(区、市)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完善。
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区域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持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专门安排部分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从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22年的13.1万人,累计录取学生95万余人,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多方认可,高校满意度为80%、学生为90%、地方为100%。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累计已有168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了高考。
二是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不断强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进一步强化高考的育人功能与积极导向作用。加强教考衔接,提高命题质量,注重夯实基础,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关键能力。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目前已达到27个。
三是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加分更加精准。
四是启动实施强基计划,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2020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强基计划。强基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目前由3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哲学、历史、古文字学等专业招生。推进“破五唯”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多维度评价。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小班化、导师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三年来,强基计划共录取新生1.8万余人,有关高校普遍反映,通过强基计划确实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五是大力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形成了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模式。推动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各地一般在每年春季安排举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在各地的大力推进下,分类考试已成为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全国每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已超过300万,占高职招生总量的60%以上。
六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创造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大规模考试的中国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克服重重困难挑战,共为1亿多人次的考生平稳组织了高考。特别是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部门及时调整考试组织工作方案,不断完善考试防疫措施,在考生健康监测、考场消杀、备用隔离考点设置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措施,实现了“应考尽考”,创造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大规模考试的中国经验。疫情之下的大国之考,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决策力、执行力、动员力、凝聚力以及社会的协同力,充分展现了我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效能水平。
七是严格招生规范管理,推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更加风清气正。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考,全面从严治招。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出台《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并实施“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招生禁令。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建立部、省、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配合公安部等部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八是试点先行梯次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指导各地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进,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截至目前,全国29个省份已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其中,前三批14个省份(第一批为上海、浙江;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为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新高考已平稳落地。第四批7省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第五批8省区(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的新高考将于2025年落地。有关地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跟踪评估。各方面普遍对新高考改革措施给予积极评价,特别是学生对自主选课选考等改革举措认同度较高。中学和高校普遍认为这一轮改革在促进学生知识结构文理交融、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因材施教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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