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武汉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2024年12月学位授予、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学位点撤销、2024年研究生教育改革进展等事宜。校长张平文,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副校长袁玉峰、龚威及其他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60余人列席会议。
会上,校学位办汇报了本次学士、硕士、博士基本情况,各学部代表分别对本学部会议情况进行了汇报。经与会委员审议及表决,同意授予博士学位616人、硕士学位673人、学士学位12人,共1301人获武汉大学学位。据统计,2024年学校分别于6月、7月、8月、12月召开4次学评会,授予学位总数15726人,其中研究生8457人,本科生7269人。
会议还审议了2024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结果和学位点撤销情况,同意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结果,同意撤销“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同意撤销目录外二级学科“应用化学”。
研究生院院长周伟在汇报2024年研究生教育改革进展情况时介绍,学校加快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体制机制,带动内涵式建设,优化调整招生结构,支持新兴专业学位点建设;强化了博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与质量管理,落实“破五唯”精神,在评审方式改革、博士生申请学位“绿色通道”试点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他指出,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迅速、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显著提升,特别是在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中取得明显效果。
张平文校长在总结中强调,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尤其是要关注和提升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他指出,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集中体现,学校要改革培养模式,以适应新时代博士生培养的需要。学校要落实好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尊重学科间的差异性,加强宏观管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他强调了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并指出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理解和支持,希望学位评定委员会能在提升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学校学位点自主审核工作成效显著,获教育部发文肯定。2025年起,学校将每年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召开4次学评会;进一步强化学评会职能,制定《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进一步凝聚学科发展方向,优化学位点结构,制定《武汉大学学位授权点优化调整实施办法(暂行)》,逐步优化调整部分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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