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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学科制度化发展逻辑
2019-12-05 11:09
吉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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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学科制度化的不合理因素必须加以改造,以利于科学的发展和知识效能的合理发挥。

  制度的一般意义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学科制度作为19世纪人类文明发展的显著成果,在知识生产和科学发展领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规划了学科建设的明确目标和具体发展指标,在制度化的过程中通过建立、培养从事知识生产的个人和组织机构,形成学术共同体,保障学科学术研究的核心力量延续;提供了相应的知识生产场所、空间和环境,不断争取本学科的国家及社会资源,获得学术生产的支持经费;构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有效路径与重要渠道,通过学科知识与学科规范培训完成学科的传承,由此不断促进各学科的蓬勃发展,繁荣科学知识体系。

  学科制度化发展具有双重维度

  学科制度的确立是在学科内在规训和外部社会条件形塑下共同实现的,这一过程同时包含着学科内外双重维度的制度化路径。按照美国社会学家华勒斯坦的观点,学科制度包含训练的制度和研究的制度。训练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在主要大学里设立一些首席讲座职位,然后再建立一些院系来开设有关课程。定期举行严格的考试,考试结果以分数评定等级。学生要不断进行书写工作,在完成课业后可以取得该学科的学位。在此过程中,现代学科的规训制度和知识权力得以实现。

  研究的制度化是创办各学科的专业期刊,按学科建立各种学会和学科分类的图书收藏制度。

  自19世纪以来,大学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功能不断健全,学科的训练制度和研究制度在人员、组织、机构等要素上呈现整合、优化的发展态势,大学教师既承担着科学研究的工作,又要将学科基础理论、方法范式和新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由知识生产到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发展。在学科制度化发展评价上也更加明确为两个维度:外在的制度化主要包括学科身份及地位的认定、学科学位等级层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社会资源的占有等指标;内在的制度化主要包括研究基本问题、理论范式、方法范式和学科话语建构等。

  学科制度化与去制度化均需审慎思考

  学科的制度化和去制度化是近些年在学术制度研究领域争论性较大的议题。制度化的意义在于通过建制形成稳定组织形式,确保学科的合法性和学科传承。去制度化从相反的层面打破稳定,寻求学科创新发展,为学科的特色化和新学科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我们需要清晰认识到,从“制度化”到“去制度化”,是有崭新的思路进行知识的分类与专业的设置,还是从一种制度化的状态下脱离出来进入另一种制度化体系。对学科发展问题的反思,不能将学科发展遇到瓶颈、学科建设存在复杂问题等简单归因为学科制度化发展造成的。如果认同去制度化的观点,并按此思维框架行事,有几个现实问题亟待回答,如在现有学术环境中,学科可否真正彻底去制度化?学科脱离制度化的模式后,将以怎样的一种方式存在、评价和发展?是否有一种全新模式取而代之?

  因此,不管未来将会有怎样的知识生产方式和全新的学科发展模式,现行的学科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仍有其存在的客观需求和现实土壤。制度化的过程存在着内外两重双向的力量,既有学科内部秩序和规范的建构,也存在着国家、行政、行业等外部力量对学科建制的影响。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和背景下,极端的去制度化思维向度是不现实的,对当下学科的发展有害无益。在制度化发展的现实思考框架下,科学设定制度化发展模式和发展指标,进行学科制度化改造应是现行的有意义举措。

  新的知识生产模式要求改造学科制度化

  学科制度化的程度是衡量一门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准。19世纪以来,学科在制度化发展道路上已经形成了一套固有的成熟范式和评价指标。这种制度化发展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学科建设提供基本框架参考,使学科建设有章可循,同时也为学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和条件保障,为学科内在的知识生产和知识体系建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缺陷在于,学科制度化发展的模式和指标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虽不断融入新鲜元素,但由于严格的学科界限、鲜明的理论与方法范式以及学科知识话语之间的权力争夺,学科的研究范畴和视野不断固化,缺乏发展和创新。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学科制度化的不合理因素必须加以改造,以利于科学的发展和知识效能的合理发挥。

  树立“由内而外”的学科制度化建设理念。学科建设的基础是知识生产,知识的有效性确保了学科的合法地位。学科制度化的内在维度建设是学科发展的基础,必须得到重视。学科制度化的外在形式要围绕学科的知识生产、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条件保障,并不断促进学科内在的完善和发展壮大。需要重点强化本学科的学理意识和方法意识,将学科发展的一切立足于基础研究之上,重点发展学科的学术能力,关照学科独创性知识创新的品质。遵照“由内而外、先内后外、内外同步”的基本原则,学科制度化发展模式才能真正使学科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强大生命力。

  淡化学科边界,强化学术分工与合作。学科制度化的进程中,专业化研究者的学科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不断地试图对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异进行界定,尤其是要说明自己与相近和相关学科之间的显著区分,以彰显和证明本学科知识的独特性和学科价值所在,不断维护学科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学术研究中,为厘清学科界限而把问题分析与研究限定在单一学科领域是狭隘的,割裂了人类认知事物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学科分类的主要动因在于人类认知的局限,如果因为人类认知具有局限性就人为划定和限制认识问题的领域,是不科学的。改造原有学科制度,就是要逐渐淡化学科边界,从问题出发,实现一个问题的跨学科或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在合作中科学优化学术分工,发挥不同学科领域知识在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方面的优势,形成对问题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在学术研究中,学科无主次、轻重,主要关照的指标是各学科知识对解决问题的现实有效性。

  破除原有制度壁垒,创新学科发展。制度壁垒是影响学科创新发展的重大顽疾,例如学科和专业的准入及退出制度、学科目录与学科合法身份制度、教师的聘任制度、学术评价制度、专业评估制度等。有些制度已经完全不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有些制度已经成为妨碍学科发展的羁绊,有些制度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但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学科制度发展至今,多方力量逐渐形成了权力和利益争夺的势力圈。近些年,在科研评价、人才聘用以及学术生产和学科发展方面,国家行政机构加大了改革力度。随着新政策和新思路的出台,学科发展会迎来崭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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