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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
2024-07-10 09:14
教育部
作者:

  近日,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教育系统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8日至12日。

教育系统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推荐单位(32个)

  1.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天津市工读学校

  3.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4.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第一实验小学校

  5.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法律系

  6.辽宁省丹东市教育局

  7.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8.黑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

  9.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宣传处

  10.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

  11.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

  12.安徽省淮北市教育局

  13.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14.东华理工大学法律事务中心

  15.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16.河南省漯河市教育局

  17.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

  18.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19.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1.海南省海南中学

  22.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24.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5.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26.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

  27.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

  28.甘肃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和综合改革处

  29.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

  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二十一小学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政策法规研究处

  二、推荐个人(20名)

  1.文像阳重庆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2.幸晓涛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二级调研员

  3.伍绍彬宜宾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4.孙洪梅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5.甘靖凯黑龙江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6.陆海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

  7.李新荣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8.张毕波浙江省教育厅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9.何 剑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10.何国清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

  11.王淑华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12.张薇薇北京外国语大学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13.丁笑梅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14.潘高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主任

  15.郑光华岭南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

  16.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级教授

  17.李 琼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学工部七级职员

  18.张 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

  19.陈 枭重庆医科大学校团委干事

  20.马永泽石河子大学团委基层建设部部长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6097216

  010-6609711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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