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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不得”!江西进一步规范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4-06-05 12:03
江西省教育厅
作者:

  2024年高考即将来临。今年高考是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首考,为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三部门于日前联合发布《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就全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要求

  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不得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

  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或聘请学生散发招生宣传材料。

  不得在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公告》明确

  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不得发布诸如“押中试题”等有关试题试卷言论。

  据了解,5月31日,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了全省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视频提醒会,召集全省各地共计98家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具体负责人线上参会,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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