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代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冠县第一中学组织学生购买一款名为“提分宝”的软件,价格比较高,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代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山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山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山东省教育厅和聊城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查,代先生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9月,聊城市冠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教师以家委会的名义推荐学生购买“提分宝”,用于布置作业和学生线上答疑,每个“提分宝”价格为550元,涉及学生1255人次,金额69.025万元。聊城市冠县第一中学上述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中“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
经督促,聊城市冠县第一中学已向购买“提分宝”的1255名学生全额清退了违规收取的69.025万元。冠县教育体育局对冠县第一中学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聊城市教育体育局对冠县第一中学及相关责任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将督促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面排查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为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公平优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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