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推广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及优化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议”的答复。答复中称,待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将推广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便利化验证、亮证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教育部表示,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各级认定机构加盖公章、钢印后生效。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深入,教师资格管理也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接入教育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行”。2021年,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了同地方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关于推广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的建议,2021年,教育部制定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作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予以印发。2022年,教育部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相关建设工作的调研、方案设计正有序开展和推进。下一步,待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将推广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便利化验证、亮证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教育部还将根据建议,结合工作需要,探索开展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网上办理、异地办理,创新服务手段,结合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建设的实际推进情况,优化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流程和方式方法,积极为持证人提供便利。
另外,根据政策和管理要求,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上线之初已经开发了教师资格证书丧失和撤销管理功能。下一步,教育部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优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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