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山东:进一步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管,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
2022-05-11 09:36
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机构、培训从业人员、学员及家长的守法意识。要积极开展考试作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形成震慑,让培训机构充分认识到考试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要督促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诚信教育,引导学员文明诚信考试,杜绝携带手机入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各市要对辖区内的涉考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通过查阅证照、寻访学生、网上监督、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故意错误解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开展“保录包过”违规宣传、违规获取试题和答案、诱导和组织考生作弊、违规传播涉考信息、煽动考生上访、进入校园张贴简章和广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通知》明确,各市要严肃查处培训机构涉及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黑白名单制度。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培训机构,存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要将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的考试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和不良从业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从业人员,责令培训机构予以解聘;对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