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了《江西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赣学位〔2022〕2号),就江西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工作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我国近几年兴起的新生事物,主要承担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任务,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应用技术型人才。2021年11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提出了10条指导性意见,明确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并要求省级学位委员会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为规范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建立本省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体系,依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江西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分为5个部分,共计15条。第一部分为总则,说明了制定该办法的背景及依据,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部分为学位授权审核,明确了学位授权审批主体、审核对象、审核程序、审核内容、申请材料、专家组成、评审方式、结果认定标准及时间安排等。第三部分为学位授予审核,明确要求本科层次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和授予程序,规定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以及暂限学位授权的项目和类别。第四部分为管理与监督,就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等做出具体的规定。第五部分是附则,规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学位授予执行文件,明确了该管理办法的解释权。
《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了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了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有较强的操作性。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