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互联互通、创新引领、高端引育、互学互鉴,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内地与港澳教育全面合作发展的生动典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着力推进教育公平,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台《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开展基础教育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2021年新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学位42.51万个,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41万个。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835所,累计增加寄宿制学位37.65万个。落实“两为主”要求,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超85%。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入学安置率超99%。全面落实在粤港澳籍儿童入学。制定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若干措施,坚持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开展“双减百日会战”,学科类线下、线上培训机构压减率分别达到96%、86%;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资助体系和系统平台建设,提升资助精准度,2021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8.7亿元,资助各学段学生375万余人次。
着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启动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已立项支持88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支持311个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和298个省级中职教育“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实施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有序推进职业院校集团办学工作,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完成高职扩招10.7万人,进一步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职业院校对接产业设置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部省全面启动深圳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作。
着力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校区)建设,实现全省各地市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全覆盖。持续推进高校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有效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新增7所本科高校和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纳入建设范围;出台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升高校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匹配度。2021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3个,新增本科专业点120个,新增20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8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支持建设173个产业学院,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近50个产业领域,遴选认定26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7个学院入选教育部、工信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加快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着力服务国家大局,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教育部门工作对接与信息互通,共同推进粤港澳教育合作深入开展。深入实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推动世界高水平大学特别是港澳高校来粤合作办学,现有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机构15个,本科层次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个。支持粤港澳高校联盟等40余个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发展。安排专项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内地高校与港澳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支持粤港澳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2021年新增98对,共同开展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比赛、学生体育节、音乐节、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加强中非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稳步开展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交流。支持深圳先行示范教育高地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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