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明确指出:
从现在起到12月底前,未建立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暂停收费,学科类培训机构未办理“营转非”的停止教学行为。
严禁超前超期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不得收取公示项目和标准外的其他费用。
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无证办学、未经审批一证多址办学,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以及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培训等行为。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参股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倒查所在学校责任。
对专项治理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参加非法培训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名单通报到各学校,并按学生人数相应扣减学校督导评估成绩,情况严重的取消学校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江西省南昌市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明察暗访。
12月2日,南昌市本级和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举报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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