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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1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被通报处罚!
2021-11-26 11:29
山西省教育厅
作者:

  11月25日,山西省教育厅通报11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情况,包括违规宣传、一次性收取费用超三个月、将线下课程改为线上在规定时间外进行培训等,并根据不同违规情况做出“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暂扣该机构办学许可证三个月、立即停业整顿”等。

  违规事实基本情况

  (一)大同市平城区精锐教育培训学校

  经核查,该机构工作人员为招揽学生进行违规宣传,学校管理混乱。

  (二)大同市平城区肥东数学培训学校

  经核查,该机构以光荣榜形式进行违规宣传,严重违反“双减”政策,联合执法组当场责令机构将违规宣传制品销毁。

  (三)大同市平城区萍萍星语培训学校

  经核查,该机构通过“年缴优惠”等活动,一次性收取费用超三个月,属于违规收费。

  (四)太原市迎泽区欧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机构违反规定,将线下课程改为线上在规定时间外进行培训,学校管理疏漏,个别教师为招揽学生夸大其词、进行不当宣传。

  (五)太原神奇培训学校

  又称“京普神奇英语教育”。经核查,该机构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部分学生不提供发票、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学费等违规行为,学校内部广告与“双减”政策严重背离,联合执法组当场要求销毁剩余广告页。

  (六)太原高达培训学校

  经核查,该机构为解决资金困境,多次躲避全区联合调度检查,隐蔽到居民住宅开展培训,违规占用学生休息日进行上课,并仍在广泛宣传招收“寒假班”,严重违反“双减”政策和有关规定。

  (七)太原市小店区启能教育培训学校

  又称“启能开智全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从2019年开展快速阅读等课程,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作为教材,科学性存疑;存在不当宣传,联合执法组当场要求拆除宣传内容。该机构收费名义上以季度为主,但实际通过赠送的方式将购买课程延长到150课时(一年半)、200课时(两年),属于违规收费。

  (八)少儿体适能中心

  经核查,该机构注册公司为“太原跑跑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体育经营备案证。在收费方面,虽然按48个课时分期进行收费,但课时会打包成一个整体(超过60课时)进行推销,属于违规收费。

  (九)太原成长教育培训学校

  又称“太原成长教育培训学习馆”。经核查,该机构所宣传的外出类研学活动自2020疫情之后均已停止,宣传内容未及时更新,涉嫌虚假宣传。

  (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金子塔学校

  经核查,该机构于2020年9月取得培训学校和幼儿看护点两个办学资质,但未完全独立运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机构存在过道同用、宣传内容不清楚等分离不彻底的现象。

  (十一)新东方(八一小学校区)

  经核查,该机构无办学许可,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行为无法界定为单纯托管,存在违规开展培训的情况。

  处理情况

  经大同市平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大同市平城区精锐教育培训学校做出“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决定;对大同市平城区肥东数学培训学校做出“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决定;对大同市平城区萍萍星语培训学校做出“暂扣该机构办学许可证三个月、立即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

  经太原市迎泽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办公室研究,对太原市迎泽区欧盟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做出“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对现场进行查封”的处理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停止一切招生和收费行为,做好退费等后续工作;对太原神奇培训学校做出“查封和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理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停止一切招生和收费行为,做好退费等后续工作;对太原高达培训学校做出“查封和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理决定,责令立即停止办学、停止一切招生和收费行为,做好退费等后续工作。

  经太原市小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办公室研究,对太原市小店区启能教育培训学校做出“查封和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决定,责令立即停止办学、停止一切招生和收费行为;对太原跑跑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做出“查封”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全面整改;对太原成长教育培训学校做出“停止所有研学活动”的处理决定,要求全面整改;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金子塔学校做出“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理决定,要求立即拆除错误宣传广告,责令其停止办学;对新东方(八一小学校区)做出“查封”的处理决定,并责令其停止办学、全面整顿。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条块联动,坚决防止反弹。

  一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文件精神,压紧压实“双减”工作主体责任,抓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运行。

  二是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准确把握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存在由“地上”转“地下”,由“大班”“中班”转“小班”,换个“马甲”等逃避监管的隐性变异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对跨区域违规行为,由培训机构审批地、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四是常态开展执法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实现部门联动、定期巡查、分类管理、综合执法。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督导力度,对违规培训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加强工作监管,对典型事例及时总结并形成反面素材予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双减”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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