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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制造焦虑等,广东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违法广告遭罚
2021-11-03 09:53
央视新闻
作者:

  利用“标题党”博眼球、制造用户焦虑、炮制虚假新闻……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虚假广告如何整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多起涉及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典型案例。

  炮制噱头变相兜售培训课程,网课机构被罚50万

  广东快乐种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豌豆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委托杭州双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今日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今日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连续补课43周,8岁少女不幸离世:同样的悲剧还在上百万家庭里上演”的销售豌豆思维课程的宣传内容。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宣称近千人考入名校但无法证明真实性,教育培训机构被罚款20万元

  深圳市英旗教育培训中心于2021年6月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英旗-思远衡中体系初三培优夏令营,全面模拟衡中教学管理模式,衡水一线名师任教,举办8年以来考入清北50人以上,985重点高校已逾千人。经过夏令营培训的学生有几十名同学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杨XX等数名同学被牛津大学等海外名校录取,考取复旦大学……一流名校的同学更是近千人”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前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发布对教培效果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教育培训机构被罚款18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龙文教育培训中心于2021年4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展示牌等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每一位学科教师都有辅导学生单科成绩提高30至100分的优秀记录”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6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万元。

  发布宣传内容含有相关考试成绩及排名,教育咨询公司被罚款3万元

  广东茂名山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茂名山香考编助手……山香部分喜报,21年开发区面试山香学员结构化和说课分别取得91.7和91的高分均位列全场面试第二名! 20年茂名市直教综笔试进面率高达72%,20年茂名市直面试全场面试第二94.64分为山香学员,20年茂名市直中学英语组面试第一位山香学员,20年茂名市直面试小学语文四班5人90分以上占比50%,20年茂名市直5个中学语文岗其中A64、A66、A68三个岗位第一均为山香学员,20年茂名联考面试共有76个岗位第一为山香学员”等宣传内容。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利用所培训的学生名义或形象做宣传教育 培训机构被罚没20.01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学知源教育培训中心于2021年3月30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学知源教学设计PK大赛火热展开——人生在勤,不索何获!”文章及其经营场所大门处的海报宣传中,均利用所培训的学生即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证明等对外宣传。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2021年7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0.01万元。

  宣传内容含“精准把握中考考点”等,培训机构被罚没21.49万元

  广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于2021年3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宣传单张等发布含有“暑假志高班师资:顶尖的中考教师团队”“始终紧扣考试核心考点与中考精华考点,高效有用”“暑假志高班师资:具有过硬的教学功底及经验,熟悉考试趋势及精准把握中考考点”“最终达到提高分数的目的”等宣传内容。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1.49万元。

  宣传广告含“最好的老师在这里”,教育咨询公司被罚款3万元

  广东惠州市崇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在其网公司网页上发布了“崇实教育最好的老师在这里”的推文宣传广告。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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