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消息,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净化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平,发改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标志着宁夏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界定学科类范围,由政府按照不同班型分类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明确定价管理权限: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授权地级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
《方案》提出,全区各地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工作目标,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要通过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监督等方式,确保将降费减负目标落到实处。
目前,自治区发改委已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下一步,发改委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与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厅配合,形成合力,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收费监管各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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