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甘肃省202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 “2”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方案》指出,甘肃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方案》明确:
一、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二、考生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招生录取方式: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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