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政府行为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纲要有哪些重点?看梳理: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
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2022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到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
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
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
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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