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重庆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22号),要求各区县各学校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从严从实从细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通知指出,中小学(含中职)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个别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市统一调度。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引导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市外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返)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学校应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来(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通知提到,各区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最新要求,将《重庆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原定时间节点提前:
8月份同步推进12—14岁初中学生、15—17岁高中学生新冠疫苗接种;
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和12—14岁初中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9月30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和12—14岁初中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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