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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课间必须让学生出教室活动、远眺
2021-03-12 11:39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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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2021年3月开展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为“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围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加强近视监测干预、改进学校日常管理、加强手机管理、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宣传有益经验做法等六方面活动内容,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方法,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本地和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和学校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现就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地和学校要坚持常抓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习惯。

  (二)加强近视监测干预。各地和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效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三)改进学校日常管理。各地要督促学校全面自查,改善视觉环境,不达标的要整改。坚持眼保健操制度。每节课间必须让学生出教室活动、远眺。

  (四)切实加强手机管理。各地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同时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五)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各地和学校要坚持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督促家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积极开展亲子体育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家长要以身作则,陪伴孩子时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六)宣传有益经验做法。各地和学校要坚持综合防控,宣传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中小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视觉环境等对预防近视有益的经验做法。推广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保护工作,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本地和学校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地和学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总结宣传相关地区和学校在近视防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公益。各地和学校要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注重实效。各地要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坚持出实招、见实效。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切实履行职责,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637183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樊泽民 赵浩琦 010-66096231)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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