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教育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支持河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教育部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密围绕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河南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与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向同行,实现“输血”“造血”并重发展。
《答复》中指出,教育部暂不支持关于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建议河南创新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总体实力。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21号建议的答复
教发建议〔2020〕26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南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也是高等教育生源大省,支持推动河南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对于探索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构建形成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加大对河南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支持河南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十三五”以来,教育部对河南省审批和备案设置高等学校共34所,其中设置本科学校12所、专科学校22所,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入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点并更名为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等学校设置数量均居于全国首位,与区域人口结构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形成。
二是支持河南省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引导优化专业结构,近三年来,支持河南地区高校新增本科专业点396个,其中备案类专业374个,审批类专业22个。加快急需领域专业设置,增设了物流工程、考古学、人工智能、应急技术与管理等一批与河南区域经济发展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对接的专业。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先后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纳入省部共建高校,将郑州大学纳入部省合建高校。“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7亿元支持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高校提升基础能力,其中,河南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10所河南院校被纳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支持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河南大学、郑州大学2所高校列入首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在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河南省新增博士点37个、硕士点89个,倾斜支持河南省新增河南工业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南阳师范学院为硕士授予单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在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中适当降低准入基线、建立部省联合审批机制、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等政策倾斜,近年来河南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提升,目前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37个,其中本科层次116个,占全国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十分之一。
三是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深入推进部省合建项目,支持郑州大学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筹)、现代分析中心等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以郑州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两个学科为主,组织物理学、机械等学科有关力量配合,共同支持河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以考古学为主,组织中国史、新闻传播学、世界史等学科有关力量配合,共同支持河南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和南京大学5所直属高校加强与郑州大学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考古学、临床医学等优势特色学科群方面开展对口合作,辐射带动学校整体学科水平快速提升。强化高校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设,依托河南大学等6所河南高校立项建设了“黄河中下游数字地理技术”等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河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立项建设了“煤矿灾害预防与抢险救灾”等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依托河南农业大学,认定了“河南粮食作物”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
四是加大对河南高等教育发展投入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包括河南在内的省份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在资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以省为单位进行分配,通过引入贫困因素、财力困难因素等指标向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河南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五是支持扩大河南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指导部属高校合理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持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河南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覆盖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等农村和贫困地区。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密围绕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河南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与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向同行,实现“输血”“造血”并重发展。
一是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科学指导河南省编制好本地区“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引导河南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存量、做优增量,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关于河南部分高职升格为本科学校和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高专问题,与政策导向不符,建议有关学校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从我国历史上产生的异地校区办学情况来看,由于异地办校会稀释高校原有优质教育资源品牌,导致学校规范管理呈现效应递减,难以形成与本校一体化的校园育人氛围等,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2017〕12号)中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故教育部暂不支持关于引导京沪等部属优质高校在河南设立分校、研究生院、特色学院等实体机构,建议河南创新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提升区域内高校办学总体实力。
二是增强高校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河南高校转变科研理念,围绕“转学风,提质量”,改进科技管理模式,建好建实科研平台,并在现有教育部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国家级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河南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河南高校聚焦河南发展规划,引进境外知名高校优势专业,加强急需学科建设,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培养行业紧缺人才。
三是继续支持河南省各高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条件和程序申请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继续通过合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精准对口支援学科建设。积极鼓励黄河流域高校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河南高校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作用。我国中央部属高校格局是历史形成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统筹,完善以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也要求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地方管理,中央保留少量承担全局性、战略性、示范性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教育部将加大部省合建力度,支持郑州大学发展,在服务区域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考虑代表所提建议,结合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实际困难,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继续倾斜支持中西部教育发展。
四是进一步指导教育部直属高校持续完善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办法,促进高考入学机会更加公平。在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中,进一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合理确定区域协调因素权重,综合考虑河南省经济发展情况和河南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因素,继续支持河南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也建议河南省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为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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