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
日前,济南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并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
据介绍,《措施》旨在进一步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济南发展创业,加强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
在降低落户门槛方面,《措施》提出,对有在济南从业、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员,全面取消在城区、镇区落户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迁入政策。
依据《措施》,将开辟非驻济高校学生落户网上“绿色通道”,非驻济高校在校生只需提交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准迁证邮寄地址,即可申请在济南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范围内,对引进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长期工作和投资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永久或长期居留等方面,提供更加开放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
在简化落户手续方面,《措施》提出,拟申请落户人员只需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凭证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均可按意愿随迁。
与此同时,济南将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在健全完善校地合作机制、畅通校地沟通交流渠道、改善大学园区配套的同时,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补贴。
《措施》提出,对企事业单位给予在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实习补贴、补助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的,按照“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市、区县人社部门(经办机构)申领”的方式,向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非驻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依据面试通知书和相关票据,一次性申领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关于设立驻济高校“留才奖”方面,《措施》提出,鼓励驻济高校创造条件引导支持应届毕业生在济南落户就业,对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本科及以下每人300元、硕士及以上每人5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
此外,济南将全面保障落户权益,《措施》提出,凡新落户居民,按相关政策均可平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救助等合法权益,确保应该享有的待遇不受影响,并鼓励农民就近向城镇转移。
依据《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细则,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实落地。将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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