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之年。海南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省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结构布局,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治理水平,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打造新时代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1.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细抓实。
2.各地各校要周密部署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重点抓细抓实防控物资保障、校园管理、住宅管理、消毒防护、信息报送、返校管理、延期开学、强化宣传、纪律要求等工作。在延期开学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好“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线上教育教学。
3.坚持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与“我为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贡献”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
4.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发布防疫信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报道全省教育系统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讲好教育系统抗击疫情故事,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坚定疫情防治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二、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5.制定实施2020年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厅机关“每月一讲座”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厅官网官微等学习平台,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协调中央、省内主流媒体,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三)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
6.组织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面向广大干部师生常态长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落实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7.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课程育人创新发展建设”“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培育支持项目”等思政工作特色项目,打造一批思政工作亮点品牌;推进建设“全省高校网络思想工作中心”“全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全省高校舆情分析研究中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研修中心”“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等5个思政工作平台。持续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育支持计划”“全省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全员轮训计划”“全省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全省高校思政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支持计划”等系列思政课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全省高校思政工作论坛、全省高校辅导员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大赛、评选表彰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等5项活动。
(四)加强意识形态和风险防控工作。
9.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扎实做好对外开放形势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
10.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教育对外开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海南教育风险防控体系,做好高考综合改革等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考试招生、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外事管理、民办教育等方面的风险,坚决防范教育系统发生“灰犀牛”或“黑天鹅”事件。
(五)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11.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厅机关、厅直属学校常态长效开展“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12.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示范性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到2020年底全部基层党组织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市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得到全面理顺,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提升10%以上。
1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抓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交流、轮岗、监督和培训工作。
(六)全面加强和改进厅党委对省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领导。
14.召开全省教育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切实履行好参与、维权、建设、教育职能,承担起厅党委联系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全面规范提升省教育工会工作。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七)健全育人体系。
15.推动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会。统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16.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开展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开学第一课”“青春告白祖国”“我们的节日”等社会实践活动。
17.深入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文明校园创建、文明诚信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做文明有礼的海南人”主题活动等,持续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八)打造“特色印记”。
18.围绕海南“红、绿、蓝”特色,建设“德智体美劳”特色学校,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培育50所特色印记实验学校,初步形成一批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因地制宜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新建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开发一批经典研学旅行基地。
(九)加强体育卫生美育工作。
19.加快普及中小学校游泳教育,新建、续建中小学游泳池69个,总数达到300个,确保管好用好、切实发挥作用,全年培训中小学生游泳不少于10万人。巩固提升海南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
20.多措并举预防青少年学生近视,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完成187所高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开展师生急救知识的培训,增加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率。
21.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实施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丰富美育课堂内容,推进琼剧、黎苗族文化进校园。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办好海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2.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3.抓好“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及示范创建工作。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24.组织对省属高校、中职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验收。完成对五指山、乐东、琼中、白沙、昌江、保亭等6个市县的城市语言评估工作。推进市县政府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工作,全年完成测试3万人次。推广语保工程成果,完成我省中国语言资源集(海南)编写出版工作。完成三亚、文昌、五指山、乐东、琼中、白沙、昌江、保亭、临高、洋浦经济开发区等10个市县(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海南省第23届推普周活动。
四、扩大开放深化改革
(十一)做好教育规划编制工作。
25.启动海南教育发展和海南教育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终身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系列规划政策文件,长远谋划海南教育总体布局。
(十二)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
26.积极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教城和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等建设,推动已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尽快落地,实现陵水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正式动工建设,实现崖州湾科教城引进知名高校正式单列招生。
27.继续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开展部省联合审批,争取1-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落户陵水黎安国际教育试验区。试点引进境外高水平工科大学和职业院校独资独立办学,加快推进博鳌乐城中外合作办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28.指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网络国际中心开展活动,推动妇女儿童教育国际文化中心筹建相关工作。
牵头处室:自贸办、国际处,配合处室:发展规划处、政法处等。
(十三)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29.高水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平台,筹建国家人文交流南方中心,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人文交流活动。
30.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及重点园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哈罗国际学校建成并正式招生,推进海口德威学校、三亚威雅公学、威斯里安学院附属高中筹建工作,开展国际幼儿园、高中试点。
31.优化国际学生求学、创业政策环境,健全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及实习制度,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开展对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国际学生教育第三方认证。
(十四)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32.指导各市县制定“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或办法并启动改革,设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省级实验区3—5个,总结推广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经验。
33.出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修订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3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高校在人才引进、人事管理、科研创新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创新“大共享、小学院”的教育园区办学模式。推进教育共享经济试点。
35.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协作,推动“课堂革命”,促进教育科研工作提质增效。新增2-3个教育制度创新案例列入全省制度创新项目库。
36.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出台高三年级备考工作指南,制定完善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高考工作应急预案。印发《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3个配套文件并做好宣传解读。
五、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37.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着力解决师资配备短板,努力使公办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建成一所、开园一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利用自有场地举办公办幼儿园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园奖补水平。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无证幼儿园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省级示范园对口帮扶等工作,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十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8.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着力解决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短缺和布局不均问题。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61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
39.贯彻落实《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诊断督导制度。
(十七)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0.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确保全省达到92%以上普及目标。强化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2020年高考前实现全省高考考场空调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东方中学(东方)、矿区中学(昌江)、白沙中学(白沙)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规划。新增3所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
(十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1.深化产教融合,优化职业学校布局。落实“职教二十条”,继续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实施中职教育优质发展计划。推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推进海南省酒店管理学校和海南省信息技术学校建设。
42.办好海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海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海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评选一批“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十九)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43.按照我省高等教育“1+2+X”总体布局,加快海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扩大培养基层教育卫生应用型人才。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医科大学。启动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新校区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44.推进一流本科“双万计划”,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好各类竞赛活动。持续做好高职扩招、1+X证书制度试点、“旺工淡学”人才培养、“冬季小学期”等工作。
(二十)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45.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儋州、昌江、定安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设;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资源教室全覆盖;扩大残疾人群体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确保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46.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教育资金、项目向贫困民族市县倾斜。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继续招收省属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完成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特招班招生计划。实施好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支持民族市县学校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歌、民服、民舞进校园”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
六、切实完成教育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任务
(二十一)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47.认真做到“三落实”“四不摘”,稳定推进教育脱贫和“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夯实市县“两条线”控辍保学责任,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以外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出台《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扶贫特惠性资助体系。
48.继续办好扶贫励志班,继续开展职业初中班和初中职业班试点工作,完善制度、总结经验,形成海南特色的创新案例。
49.做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定点扶贫工作。
(二十二)抓实乡村振兴工作。
50.继续实施农村“一村一园”工程,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农村教育投入,通过城乡教育一体化工程持续改造市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提高职业教育在农村的招生规模和质量,加快建立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入乡创新创业。继续实施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三)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
51.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修订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等系列文件,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海南省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工程”,选树和宣传优秀师德典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对师德失范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十四)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引育结合。
52.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政策,大力引进海外人才、高端人才、候鸟型人才,持续引进培养“好校长好教师”,面向全国招聘400名以上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引进补充100名以上优秀校长教师,在50所学校试点实施“一校一外教”计划,实施高校团队引才计划,遴选20名高校“海外名师”,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53.实施国培、省培项目,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县来乡用”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促进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培训100名省级骨干校长(园长)和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做好教育部“长江学者”项目。继续开展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
54.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推进“海南省教师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二十五)优化教师工作环境。
55.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和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各种报表填写、抽调借用教师等行为。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规则,明确教师进行教育惩戒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解决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善管的问题。
八、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推进依法治教。
56.加快教育立法进程,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制定《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中涉及我厅的六项立法的任务清单。
57.加大普法力度,以宪法宣传为主线,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系列活动,开展“护苗·预防犯罪 ”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58.规范行政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动态管理“双随机”抽查检查清单,规范“双随机”执法行为。
59.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修订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办理,推动市县教育审批部门规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备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二十七)完善经费保障和审计监管机制。
60.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结构,新增经费重点保障边远农村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向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教育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动拨款标准、收费标准和资助标准的动态调整。
61.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文件,探索1+N审计组织方式,加大经济责任和资金项目的审计,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提升教育财务治理效能。
(二十八)强化教育督导。
62.促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海南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启动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组织校园安全、幼儿园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63.基本建成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多级分布、互联互通、协同服务、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步/专递课堂全覆盖建设。重点遴选培育30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和6所中小学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加快中小学校5G同步课堂试点应用。实现乡镇中心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全覆盖。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64.启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建设,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招生录取配套系统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可靠工程建设。筑牢网络安全防护。
(三十)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65.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安全文明周”“安全知识竞赛”“防范非法集资”等安全教育活动。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突出抓好食品卫生、防溺水、消防、校车、交通、学生欺凌、高校实验室等重点领域以及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管控,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三防”建设,建设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增强学生避险逃生自救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毒、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
66.做好教育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凝聚加快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